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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银行 资费说明 

 电话钱包


  一、电话钱包分类
 

电话钱包分为个人版和商务版。

1、个人版:支持B2C业务,当日支付限额不超过5000元。个人版的用户开通渠道为电子银行渠道(武汉地区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自助查询机开通,其他地区客户目前只能通过电话银行开通。

2、商务版:支持当日超过5000元的B2C业务及B2B业务。电话银行商务版必须在柜面签约,必须指定至少一个交易电话,同时通过动态密码技术保证安全。

商户开通电话钱包业务应在我行开立单位结算账户,如商户不在我行开户需报总行审批,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及我行相关规定。

  二、电话钱包业务流程
 

1、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网银等渠道签约电话钱包;

2、客户拨打我行合作商户公布的电话钱包特服号购买产品;

3、客户将相应购物后扣款请求发送至我行电话钱包系统;

4、电话钱包系统核实商户代码、商户电话号码、客户主叫号码、电话钱包客户号及密码无误后,扣划客户电话钱包客户号对应的银行卡账户资金;

5、划款结果由核心主机反馈给电话钱包系统;

6、电话钱包系统通知商户支付成功结果;

7、商户根据结果完成商品的配送。

  三、客户签约与管理
 

1、客户首次使用电话钱包业务时可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办理电话钱包业务开通手续。开通时需审核客户身份证件号码。

2、客户申请开通电话钱包相关电子交易记录应按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妥善保存,电子档案由会计部门定期刻录光盘保存期限至该客户电话钱包客户号取消后5年。

3、电话钱包客户号及密码由客户自行设定。电话钱包客户号长度3-20位,前两位以68开头。

4、客户可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及自助设备等渠道查询电话钱包客户号交易明细等信息。

5、电话钱包系统建立必要的安全程序,对客户身份和电话钱包指令进行确认,并形成日志文件等记录,交易信息按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进行保存,保存期限至该客户电话钱包销户后5年。

  四、电话钱包的管理
 

1、修改业务密码:客户可以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自助设备等渠道修改电话钱包业务密码。修改时需要输入原电话钱包密码、新电话钱包密码。

2、电话钱包密码。

(1)重置业务密码:客户忘记电话钱包密码时,可通过电话银行重置业务密码,重置时需要输入身份证件号码及电话银行密码。也可以通过自助设备、柜面、网银证书版等渠道重置电话钱包业务密码;重置时需要输入电话钱包对应民生卡账户交易密码。

(2)账户信息查询:客户可以通过各电子渠道查询用户自定义的电话钱包客户号、开通日、使用状态、指定交易电话、是否指定交易地址等。

(3)指定交易电话:为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客户可以通过电子渠道指定使用电话钱包业务时的交易电话(带区号)未指定交易电话的不能使用电话钱包付款。

(4)指定送货地址:客户可以通过银行柜面渠道指定电话钱包服务中涉及实物配送时需要的送货地址信息。客户指定送货地址后,卖方商户配送时只将货物配送到指定的地址。

(5)电话钱包取消:客户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取消电话钱包业务。

  五、电话钱包支付管理规定
 

1、支付账户为民生借记卡结算账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暂不支持外币)。

2、余额不足造成支付不能成功由客户自行承担责任。

3、支付额度不得超过当日账户可用余额。

4、客户应妥善保管电话钱包客户号和密码,由于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银行不予赔偿。

  六、商户管理功能规定
 

1、商户签约/商户信息修改:增加或修改一个可以进行结算的商户。

2、商户状态修改:为保证商户数据信息的连续性,商户由于种种原因,暂时不能履行对客户的产品销售时,系统可将其设置为冻结状态。

3、商户取消:对某些不能继续提供服务的商户,系统可将其设置为销户状态。

4、商户查询:可以查看到在我行所签订合作协议的所有商户签约申请时的基本信息。

5、为方便商户与银行信息一致性,我行为商户提供电话钱包支付信息查询及对账数据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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