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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银行
积分说明

个人客户通用积分说明

     

第一部分 兑换资格


  一、本活动适用于中国民生银行发行的各类实体的信用卡和借记卡的主卡持卡人,附属卡持卡人不能独立参加本活动,附属卡持卡人所取得的积分将自动合并计入其所属的主卡持卡人名下。名下只有新E贷卡、通宝分期卡、通宝白领卡等消贷类卡种的客户无法在商城进行兑换。

  二、除因超过有效期失效外,通用积分可因下述特殊失效原因失效:
  (一)信用卡客户
  1.所持信用卡被止付、停用、账户冻结、自行注销;
  2.信用卡有逾期账款未偿还,未缴足最近一个月账单的最低还款额,或对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其他债务不履行偿还义务;如但在客户缴清全部应付款(包括滞纳金、利息等)后,并经我行信用卡中心同意后,恢复部分或全部通用积分。
  3.违反反洗钱规定,存在套现、欺诈行为;
  4.违反《民生信用卡领用合约》或我行届时举办的活动规定等其他相关规定。
  (二)借记卡客户
  1.发生逾期归还我行贷款本息的,我行有权扣减其可使用通用积分。
  三、借记卡客户首次登录商城需先进行借记卡注册才能进行商品兑换。借记卡客户首次登录注册流程:第一步,点击登录界面“借记卡注册”;第二步,输入客户基 本信息,包括借记卡号、姓名、有效证件号、银行预留手机号,点击“发送验证码”,填写手机动态验证码,点击“进入下一步”;第三步,设置商城登录密码,点 击“确认”,完成借记卡客户注册。
   

第二部分 民生银行通用积分相关规则


  一、民生银行通用积分(亦称可兑换积分)是整合民生信用卡积分、非凡积分和电子银行个人客户积分后产生的 全新积分。原客户名下信用卡积分、非凡积分和电子银行积分将按照1:1的比例转换成民生银行通用积分(以下简称“通用积分”);特殊信用卡产品如航空联名 信用卡、太平洋·远东百货联名信用卡、大洋百货联名信用卡、香格里拉联名信用卡、公务卡等积分的转换按照特殊卡产品的卡权益规定为准。


  二、民生银行通用积分的相关规则

  (一)积分累计规则

  1.民生银行个人客户首次签约手机银行并进行指定交易,可获赠8000通用积分;[其中指定交易包括:使用手机银行产生账户变动的交易(包括缴费、充值、 支付、转账、汇款、取现、还款、投资理财等,含借记卡和信用卡);持有信用卡客户使用手机银行激活信用卡、约定还款、约定购汇、自由分期、账单分期、账单 寄送方式设置交易。]首次签约跨行通且添加一个他行账户的客户,可获赠1500通用积分,由此产生的积分于次年4月30日24:00清零。
  2.特殊信用卡产品如航空联名信用卡、太平洋·远东百货联名信用卡、大洋百货联名信用卡、香格里拉联名信用卡、公务卡等不累计通用积分。
  3.一般信用卡通用积分累计规则如下:
  1)使用民生信用卡消费每满人民币1元可获得1通用积分;满美元1元可获得7通用积分;满英镑1元可获得10通用积分;满欧元1元可获得9通用积分;满日 元100元可获得7通用积分;满澳元1元可获得6通用积分;满加元1元可获得6通用积分。消费金额所产生的积分在银行记账日的次日生效。积分计入至刷卡交 易的卡片下,最后汇集至客户名下,形成客户级积分。
  2)主卡与附属卡的积分合并计入主卡名下;部分联名卡若有特别规定,则不予以合并积分。
  3)因任何账户退款的因素,或因其他任何理由将刷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账单争议或其他原因而退还款项者,其原先已经取得的积分将由中国民生银行将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按比例予以调整。
  4)民生信用卡积分永久有效,积分保留于主卡名下直至销户。凡是卡片和账户状态正常的卡片,主卡持卡人随时可兑换账户下的“可兑换积分”。
  5)积分累积适用范围

  持卡人使用民生信用卡刷卡消费可累积通用积分。但下列项目不予累积通用积分:

  ①信用卡年费、循环信用利息、预借现金的手续费及利息、逾期缴款所衍生的费用(如违约金、利息)、《民生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其它各项手续费。
  ②通过本行或其他银行的柜台或者自动提款机进行的预借现金或者溢缴款领回交易。
  ③在房地产类商户、各种机动车商户、燃料商店、自动售油机、航空器商和农具商户,以及其他批发类商户的消费。
  ④电信、水电等公用事业服务费用的代缴。
  ⑤彩票、医院、学校、政府服务。
  ⑥网上支付等其他金融类交易。
  ⑦其他政府贷款、慈善社会服务等其它非盈利事业的消费。
  ⑧中国民生银行指定的其他项目另行通知。
不计积分商户类别列表
http://creditcard.cmbc.com.cn/Newsaction/NewsMore.aspx?articleID=963

  4.借记卡通用积分累计规则
  1)民生借记卡积分以客户为单位进行管理,借记卡客户同一客户号下的任何一张卡均可作为积分使用凭证。

  2)借记卡积分产生项目包括三类,根据不同产品又分成若干个具体的加分项目。
  ①基础积分:基础积分是根据不同产品分类,以月日均余额为基准,取规定的百分比计算出的积分。产生基础积分的产品种类包括: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等。
  ②交易积分:交易积分是根据不同产品分类,以交易金额为基准,取规定的百分比计算出的积分。产生交易积分的产品种类包括:POS消费,个人外汇买卖、国债、保险等。
  ③其他积分:包括根据营销活动、客户升级、客户转介绍等方式所赠送客户的奖励积分等。
  ④借记卡POS消费不限商户类型,但单笔刷卡消费的积分累计有最高限额。
  5.中国民生银行保留调整积分折算比例的权利。
  6.积分仅适用于本活动范围,在兑换取得回馈项目前并不构成持卡人资产,持卡人不可将积分转让给其他持卡人或任何第三人,任何转让对中国民生银行均不产生效力。未经中国民生银行同意,积分不能折算现金或给予其它非回馈项目的给付。通用积分也不支持透支使用。
  7.如持卡人利用虚假交易等行为套取民生通用积分,或者将通用积分售卖给任何其他人获取利益,一经发现,中国民生银行有权冻结积分、终止卡片的使用,并有权要求持卡人赔偿由此给中国民生银行造成的损失。

(二)通用积分有效期
  1.2014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含当日;下同)前累计的民生银行电子银行个人客户积分将统一于2017年4月30日24:00清零;2015年1 月1日后通过民生银行电子银行累计的通用积分将于产生的第3年4月30日24:00清零。例如2015年产生的积分将于2017年4月30日24:00清 零。
  2.借记卡累计的通用积分,于积分产生的第3年4月30日24:00清零。
  3.通常情况下,民生信用卡(特殊卡产品如航空联名信用卡、太平洋·远东百货联名信用卡、大洋百货联名信用卡、香格里拉联名信用卡、公务卡等的有效期按照特殊卡产品的卡权益规定为准)累计的通用积分长期有效;
  4.阶段性营销活动赠送的奖励积分有效期由民生银行在活动规则中明确。
(三)通用积分失效的特殊规则
  除因超过有效期失效外,通用积分可因下述特殊失效原因失效:
  1.信用卡客户
  ①所持信用卡被止付、停用、账户冻结、自行注销;
  ②信用卡有逾期账款未偿还,未缴足最近一个月账单的最低还款额,或对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其他债务不履行偿还义务;如但在客户缴清全部应付款(包括滞纳金、利息等)后,并经我行信用卡中心同意后,恢复部分或全部通用积分。
  ③违反反洗钱规定,存在套现、欺诈行为;
  ④违反《民生信用卡领用合约》或我行届时举办的活动规定等其他相关规定。
  2.借记卡客户

      发生逾期归还我行贷款本息的,我行有权扣减其可使用通用积分。
(四)通用积分的查询

      持卡人可通过以下述方式查询通用积分累积情况:
  1.信用卡客户通过每期信用卡对账单,可查询本账单周期信用卡账户下新增积分、调整积分、奖励积分,以及截至账单日的累积积分;
  2.民生客户用签约手机编辑短信“CXJF#账号后四位”发送至95568;信用卡客户还可编辑短信“JF****(本人卡号后四位)”,发送至106902895568,可查询持卡人名下通用积分;
  3.民生银行客户登陆中国民生银行网上商城积分专区或个人网上银行查询;个人网上银行在“我的账户”—“民生积分”—“积分查询”。
  4.民生银行客户拨打95568查询,信用卡持卡客户还可拨打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客户服务热线400-66-95568查询。
  5.登陆手机银行,在“我的账户”-“我的积分”查询;或在“手机银行”-“信用卡”-“查询”。
  6.关注“中国民生银行”微信公众号,“民生家园”-“积分查询”。
(五)通用积分的使用

      客户名下的通用积分可在中国民生银行网上商城、指定POS等渠道使用。
(六)我行有权变更民生银行通用积分规则。规则变更的,将公告告知客户。


第三部分 积分礼品兑换规则


  1.持卡人的通用积分累积至中国民生银行规定的一定分值后,主卡持卡人可将本人名下的通用积分(即可兑换积分)依照本积分计划相关规定兑换积分礼品。兑换 成功后将实时从持卡人的积分中扣减相应积分分值。持卡人不得要求变更或恢复积分。特殊礼品积分扣减时效以其相关规定为准。
  2.支持客户使用全额积分或者积分+现金方式兑换积分礼品。积分+现金产品,点击礼品页面,可进行积分调整,积分抵扣调整幅度为:30%-100%, 相对信用卡支付部分将增加或减少。纯借记卡客户暂仅限兑换全额积分商品,兑换积分+现金积分礼品的系统功能正在开发,敬请期待。
  3.积分专区的商品按照“金普卡”、“白金卡”、“钻石卡”三个级别分别标价,持卡人兑换商品时按照本人客户等级对应的分值支付通用积分。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客户等级依据持卡人在我行的实际月日均金融资产确定,分为普通级、欣然级、悠然级、卓然级、私银级等,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客户等级为持卡人所持所有信用卡的最高卡级别,分为金普级、标准白金卡级、豪华白金卡级、钻石、无限卡级等,若持卡人同时拥有借记卡和信用卡,按照借记卡客户等级或状态正常的信用卡最高卡级别中更高的一个确定持卡人当前的客户等级。

  您在分行专区的客户等级按照您的借记卡客户等级确定。

  级别对应关系详见下表。

 



商品积分分值

金普卡

白金卡

钻石卡

纯借记卡客户等级

普通级、欣然级

悠然级

卓然级、私银级

纯信用卡客户卡等级

金普卡级

标准白金卡级、豪华白金卡级

钻石无限卡级

交叉客户等级

借记卡客户等级和信用卡最高卡等级两者取高



  4.分行专区的礼品仅限于持有借记卡的客户使用通用积分进行兑换,积分礼品兑换规则请详询95568。

  5.分行贵宾增值服务仅限短期有效积分兑换。
  6.客户在兑换积分礼品时,将优先使用有有效期的通用积分。
  7.各项积分礼品的兑换标准及兑换规则均以兑换当时最新回馈活动公告或目录为准。部分积分礼品有兑换数量限制的,兑完为止。
  8.积分礼品的兑换公告或目录如载有有效期限,逾期则不可要求兑换。
  9.持卡人申请兑换成功后,由商户指定的物流服务商(以下简称物流商)配送积分礼品,物流商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10.中国民生银行受理客户申请已扣减积分后,如客户申请取消原申请,必须满足原申请的具体服务项目所规定的取消条件。积分扣减返还需通过原申请渠道完成。
  11.航空里程兑换规则
  仅限持有状态正常的民生银行信用卡客户兑换航空里程,成功兑换后里程导入时间:当月1-5日传输上月16日至月底的注册及里程兑换信息,当月16-20日传输当月1-15日的注册及里程兑换信息。
  航空公司在收到中国民生银行传输的里程兑换信息后,需要一定的工作日时间进行里程导入,如您急需使用里程,请酌情考虑是否兑换。


第四部分 特别说明


  1、回馈项目特别说明
  ①积分礼品供应商所提供的礼品需视市场供应情况而定,若有货源不足时,可以等值等质商品代替或者停止该项商品的供应。商品库存仅在积分兑换订单生成时减少,(已)加入购物车(的礼品并)不锁定商品库存。
  ②积分礼品及相应供应商的选择均不构成对持卡人的承诺,中国民生银行有权随时变更(无须事先通知)本活动的积分礼品、服务供应商。
  ③积分专区或者相关宣传渠道上所展示的所有商品,均以实物为准。如对商品的型号、功能等存在任何疑问,持卡人可拨打中国民生银行网上商城客户服务电话(400-650-5568)进行咨询。
  ④持卡人收到商品后,应按照送货单仔细检查验收商品,商品错误、缺失、破损,请当场验收指出,相关礼品供应商将免费重新配送,过后不予受理。持卡人签收商品后,除了质量问题外,一律不予退换。
  ⑤持卡人所兑换的礼品如发生相应税费均由持卡人自理。
  ⑥部分有使用期限的积分礼品,如:抵用券、折价券(电子券类商品)等有使用期限,持卡人应于抵用券上载明的到期期限之前使用,过期将无法使用。
  2、法律关系
  本活动所提供的各项商品及服务,系本活动供应商直接提供予持卡人,中国民生银行与供应商间并无合伙、经销、代理关系或共同出卖人、广告媒体或保证人关系;如持卡人与本活动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及售后服务有争议时,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3、修改及终止
  中国民生银行保留对本积分计划办法中条款解释的权利,并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本计划或增删、修订本规定的权利,并于中国民生银行相关媒体(官方网站、对账单、电话银行自动语音、报纸或各分支行网点等渠道)公告后生效。
  4、索取发票
  积分兑换作为中国民生银行用户激励计划的一部分,是中国民生银行为持卡人额外提供的回馈奖励,故无法提供发票,积分加现金支付方式中的现金部分将按照持卡人实际购买的商品名称和实际支付的现金金额由商品供货商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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