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向客户提供的网银客户端运行程序的全部知识产权与所有权以及其他权利属于银行,上述软件的存储载体以及有关资料由银行享有所有权,有关上述软件或网银或银行系统的任何信息、数据、资料等均属于银行的商业秘密。客户承诺尊重及保护银行的上述权利和商业秘密,不得超出本协议约定的范围使用,也不得复制、传播、转让、许可他人使用、反向编译、修改、以不当方式使用、用于非法用途或者有其他违法/不当行为。本协议终止时,客户应将其持有的由银行提供的所有有关软件、信息、数据及资料等交还给银行。 六、 其他权利和责任 1、银行应正确处理客户指令。在接到客户的数字证书及/或密码的书面挂失申请后银行应尽快(24小时内)办妥挂失手续,以防止客户损失的扩大;但在上述挂失手续办妥之前银行已执行的指令所形成的结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2、客户须在领取密码及数字证书(如有)之后、首次使用网银办理业务之前更改银行默认提供的密码(如有)并设置相关密码,以保护客户网上账户和相关信息、财产的安全。客户应十分谨慎地保管数字证书和密码,不得告知或泄露给任何单位或个人。数字证书和/或密码遗失、泄露或被盗的,客户应立即向银行书面申请挂失,并申请新的数字证书和/或密码。非因银行过错导致客户的数字证书和/或密码被第三人盗用或利用引起客户发生损失的,对于银行在接到客户书面挂失并且办妥网银挂失手续之前执行了其他人发出的指令的结果,客户无权提出异议或提起任何赔偿要求。 3、对于银行或网银发布的网银操作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客户应及时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因客户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客户应密切关注银行通过网银发布的公告、通知和提示,及时阅读其内容,配合银行的管理工作。 4、对于客户通过网银在银行办理的各项业务,客户应按有关金融规章和银行业务规定交纳手续费、汇费等相关业务费用,客户在此授权银行从其账户中自行扣收。客户申请开通、维持和使用网银的服务费用按银行公布及不时调整的费率表执行,银行调整费率表时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执行,该等调整对调整前已完成的业务不具有溯及力。 七、银行责任的免除与限制 1、客户使用网银时,如非银行过错而发生的数据信息错误或者对客户指令识别、处理或执行错误时,银行对因该项错误的发生所导致的损失和其他不利后果不承担责任;但银行可在客户处理时对客户提供必要的协助。 2、对于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自然灾害、电力供应中断、火灾、地震等)、意外事件或银行无法控制的其他情况所造成的损失,银行不承担责任。 3、若发生银行/网银对于合法有效的客户指令识别错误或执行错误,则客户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错误发生后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银行并尽力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银行应尽快调查处理并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采取补救措施,对于因银行/网银错误而已造成的客户直接财产损失银行应按《支付结算办法》予以赔偿,但对于任何间接损失、履行利益、后果性损害、非财产损害、银行于错误发生时不可预见的损失以及因客户未能及时通知或及时采取措施而导致扩大的损失,银行不承担责任。 八、协议的变更及终止 1、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银行进行网银系统升级、服务变更(包括但不限于调整服务费率表)或修改本协议时,应通过网银系统公告、网银通知或其他方式告知客户。若客户不同意上述变更,有权书面通知银行终止本协议;如客户在银行进行上述变更的网银公告发布后或收到网银通知后继续使用网银或者客户通过网银系统确认同意,均视为客户已接受上述变更,并受其约束。本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根据该等变更而自动作相应修改,本协议双方无须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2、除本条第1款所述情况外,本协议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本协议的,均应提前通知对方,本协议自终止通知送达对方并由银行尽快依据该通知办理网银服务终止手续后自动终止。 3、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已发生业务下的权利义务关系。 九、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部门规章与命令。在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由银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 协议生效的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经客户书面确认同意或在网银系统中确认同意(两者不一致时以较早的为准)并经银行/网银认可后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的约定而被终止,否则本协议持续有效。若在本协议生效之前本协议双方已签订网银服务协议,则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协议自动取代该协议。 在客户确认同意本协议之前,银行已通过各种途径就本协议的条款和内容向客户做了详细解释和说明,客户已认真阅读本协议并进行了其认为必要的咨询。在确信其已完全理解的情况下,客户确认其完全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与内容(特别是但不限于本协议第七条免除与限制银行责任的条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