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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
基本业务介绍

  据国家统一规划,原社保IC卡持卡人须到银行换领金融社保卡、首次在深参保人员直接办理金融社保卡。2017年起,原社保IC卡将停止使用。在2017年 之前,参保人申领金融社保卡,激活账户之时,原社保IC卡将自动注销。全市所有参保人员都需要办理金融社保卡。(大、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暂不纳入金融 社保卡的发卡范围)
  在2014年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开招标中,民生银行成功中标,获得提供金融社保卡银行发卡资格。金融社保卡是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 下简称“市人社局”)同民生银行联合发行多功能智能卡。“社保卡”和“银行借记卡”合二为一,一卡双用。金融社保卡除了原社保IC卡的全部功能(如门诊就 医、住院结算、社保指定药店买药等)之外,还加载了金融功能,持卡人可享受银行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
  从业人员一般通过企业与我行办理。居民(自由职业者)、离退休人员、失业人员可选择我行任一网点自行办理。企业或个人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申请办理金融社保卡。在选择用卡银行一年后,持卡人方可办理更换卡银行手续。


     金融社保卡 卡样


金融社保卡有效期
   金融社保卡有效期暂定为十年,起始日期为发卡日期。

   


服务渠道


版权所有:中国民生银行 京ICP备05020372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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