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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持证券新模式,贸易金融服务新航标

  “广发资管●民生银行安驰1-10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于2015年6月2日已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一次性获得10支产品符合挂牌条件无异议函,总体规模200亿人民币,全面涵盖了贸易、工程、租赁项下的应收账款资产。2015年8月21日,首支产品“安驰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发行,发行规模为9.14亿。2-10号产品近期会陆续发行。
  “民生银行安驰1-10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挂牌条件无异议函的取得以及首单资产支持证券的成功发行标志着民生银行就企业作为原始权益人持有的应收账款债权进行证券化的交易模式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认可,真正打造出一款标准化产品,在行业内开创一种交易银行全新的商业模式。通过发行安驰资产证券化产品,民生银行实现了基础资产交易结构标准化、资产转让服务标准化、运营管理标准化,民生银行作为资产服务机构可以利用遍布全国的经营机构组织企业应收账款作为证券化基础资产,为全国首例可批量交易的模式化、标准化证券化产品。
  民生银行贸易金融部产品团队一直注重前瞻性地进行产品布局和开发。目前,民生银行全面运用券商、基金、保险、信托、互联网等各种特殊目的载体,将企业应收账款资产与投资市场全面对接,利用大资管时代金融领域涌现的前沿交易模式,如证券化、互联网金融,迅速布局,将贸易金融产品与投资银行产品跨界组合,并实现产品交易结构、操作流程、法律文本的标准化,打造了十余款贸易金融资产管理标准化产品,将贸易金融产品打造成安全保障型的投资产品,安驰系列贸易金融资产管理类业务已经成为民生银行的品牌。
  证券化是国务院、银监会、证监会等政府监管机构积极推动的交易模式,且为公开发行的标准化产品,可以拓宽投资渠道,银行同业、理财资金、保险、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投资者均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最重要的是证券化在合规性方面优势明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3】107号文)、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明确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常规发展。民生银行顺应潮流,做好应对未来监管政策调整、同业市场波动的准备,对产品进行前瞻性布局,打造出一款标准化安全保障型投资产品,安驰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证券化是民生银行在大资管时代背景下坚持贸易金融资金来源多元化、交易结构多元化策略的终极目标。
  作为公开发行的标准化产品,资产证券化对基础资产尽调和程序的要求非常严格,且现有的证券化业务监管规定是为既定原始权益人的现有资产而设计的,而贸易金融业务客户分散在全国各地、资产每天都在日常发生且为增量资产。在贸易金融资产管理业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民生银行与广发资管等中介机构通力合作,周密安排,设计了适应贸易金融资产特点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方案,并站在开启商业银行贸易金融业务全新商业模式的高度与证券交易所等管理部门进行了有效沟通,最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安驰1-10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挂牌条件无异议函。
  按照安驰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交易结构,民生银行承担原始权益人代理人、付款保障提供方、托管行和资产服务机构等多个角色,基础资产涵盖了国内信用证开证行确认付款的应收账款、银行付款保函担保的应收账款、银行提供买方信用风险担保保理服务的应收账款等三类主要资产,同时涵盖了贸易、工程、租赁三类基础资产,上述资产均为企业作为原始权益人持有的应收账款债权。通过基础资产的标准化,民生银行作为资产服务机构,可以通过全行各分支机构组织全国范围内客户的应收账款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原始权益人的交易对手,即基础交易的买方、业主或承租人在银行办理贸易金融服务获得银行付款保障,从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评级提升商业银行的主体评级,大公国际给予每档证券均为AAA评级。为适应贸易金融批量化操作的特点,民生银行与广发资管对交易结构做了大量改进和周密设计。民生银行制定了严格的运营规则和操作指引,详细规范了资产准入、资金资产匹配管理、报价管理、流动性管理、违约处罚规则,从而将资产证券化的操作标准化。
  该产品的成功发行既为民生银行客户提供了低成本的资金来源,又为投资者提供优质的投资标的,同时因为商业银行为基础资产增信使得众多实体经济中贸易企业、工程企业和租赁公司可以借助民生银行作为资产服务机构的中介服务而发行证券化产品,真正实现了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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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中国民生银行 京ICP备050203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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