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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托管
保险资金托管

  保险资金是保险公司通过各种渠道聚集的资金总和,一般意义上的保险资金包括保险公司股东投入的资本金、保证金、营运资金、公积金、公益金、未分配盈余、保险保障基金、各种保险准备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和其他资金。保险资金托管是指托管人接受保险公司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委托,对保险资金运用形成的各项投资资产实行第三方托管和监督,切实提高投资运作的透明度,防范资金运用操作风险的一项中间业务。


  保险资金托管人提供如下托管服务:

  1) 资产保管:安全保管保险资产,确保托管的保险资产与自有资产及其他托管资产相互独立;

  2) 账户开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保险机构签订托管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代理或协助保险机构开立托管资金账户、沪深交易所证券账户、银行间市场债券账户、开放式基金账户、投资性银行存款账户等各类资产账户的开立和资产移交;

  3) 资金清算:按照保险机构或专业投资管理机构的有效指令,办理资金划转和清算交割,并确保托管保险资产的收支活动主要通过托管资金账户进行;

  4) 估值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托管合同约定,将保险托管资产分类建账,进行托管保险资产的估值和会计核算,体现资产公允价值;

  5) 信息报告:满足委托人及监管机构了解托管保险资产投资运作情况需要,根据托管合同约定和保险机构的需求,提供与保险资产托管业务有关的各类报表和数据信息,及时完整、真实准确的反映托管资产投资运作情况;

  6) 投资监督:根据法律法规和托管协议的约定,监督保险机构的投资运作,;

  7) 账册保管:完整保存保险资产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15年。


  我行于2008年获得了中国保监会颁发的托管业务审核意见书,准予从事保险资金托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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