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人民银行批准,我行从全国400多家基础成员中脱颖而出,荣幸成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12家核心成员之一,这是我行积极应对利率市场化的又一项重大成果,是资产负债领域落实“凤凰计划”的阶段性突破,体现了我行在我国银行业系统的重要地位和市场影响力。
作为自律机制核心成员,我行不仅享有参与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和贷款基础利率(LPR)报价,发行包括同业存单、大额存单在内的涉及市场基准利率培育的金融产品创新的基础权利,而且享有参与自律机制工作会议并行使审议表决权,组织和参与自律机制相关专门工作小组工作,按照人民银行及自律机制的安排,在参与涉及市场基准利率培育的金融产品时先行先试的特殊权利,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掌握主动权。
截至2021年9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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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净资产 | 11.11元 |
总股本 | 437.82亿股 |
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 | 354.62亿股 |
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 83.20亿股 |
2021年1-9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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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54.87亿元 |
基本每股收益 | 0.75元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化) | 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