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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冶金
2007-11-15 14:50:37
信 托 管 理 报 告 (2007年第三季度) 信 托 名 称: 中国民生银行 “云南冶金集团”人民币理财计划单一资金信托 信 托 合同号: 重庆国投(XT)字第 0701053号 信托成立时间: 2007年8月1日 信 托 期 限: 1年 报 告 期: 2007年8月1日—2007年9月20日 实际募集规模: 30000万元 受 托 人: 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法 定 代表人: 何玉柏 信 托 经 理: 叶菁 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路110号 联 系 电 话: 023-89035970 致:委托人中国民生银行 “云南冶金集团”人民币理财计划
我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信托合同》的约定,出具中国民生银行 “云南冶金集团”人民币理财计划单一资金信托2007年第三季度管理报告。现将本季度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情况 我们本着诚实、信用、谨慎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将信托资金用于向委托人指定的对象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贷款。报告期内,受托人未收到委托人相关书面指令,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受托人不承担贷后管理义务。 本报告期内,借款人支付了当期借款利息1,870,000元。 二、本季度信托财产的收支、损益情况 1、信托收入 报告期内,实现信托收入1,870,000元。 2、信托支出 报告期内,未产生信托支出。 3、信托收益 报告期内,实现信托收益1,870,000元。 三、信托财产的分配 2007年9月21日,受托人已向受益人分配了1,870,000元信托收益。 四、信息披露方式: 本信托的信息披露选择下列两种方式之一进行: 1、受托人于信托成立之日起每季度末的1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信托资金管理及收益情况报告,并送达委托人(受益人); 2、在受托人营业场所存放备查。 五、受托人声明: 在本报告期内,受托人本着诚实、信用、谨慎管理的原则,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信托财产受益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信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信托合同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信托委托人、受益人权益的行为。 六、本报告自披露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投资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报告所列事项免除责任。
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信托资金损益情况表
(报告期:2007年8月1日——2007年9月20日)
编制单位: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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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本期数 |
累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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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信托收入 |
1,870,000 |
1,8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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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息收入 |
1,870,000 |
1,8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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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信托支出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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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信托损益 |
1,870,000 |
1,870,000 |
法定代表人:何玉柏 公司信托财务管理负责人: 王良平 编制:叶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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