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2008-11-24 11:42:52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8年11月20日在北京友誼賓館以現場方式召開。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文標董事長主持了會議,出席本次會議股東和股東代理人17名,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6,303,926,65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率爲33.49%。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
會議以記名投票的方式表決通過了如下決議:
一、關于發行混合資本債券及發行方案的決議
會議審議了《關于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擬發行混合資本債券及發行方案的議案》,會議決定通過該方案,方案主要內容如下:
1、 發行總額
不超過人民幣50億元。
2、 債券性質
本期債券是發行人直接承擔的無擔保債券。
本期債券具有如下特點:(1)債券到期前,若出現利息遞延規定的情形,發行人有權選擇或必須延期支付利息;(2)債券到期時,若出現暫停索償權規定的情形,債券持有人應暫停索償權,發行人有權延期支付債券本金和所有應付利息。
3、 受償順序
本期債券持有人對債券本金和利息的受償順序位于發行人長期次級債務之後,發行人的股本之前;所有本期債券持有人位列同等受償順序。
4、 債券期限
設定一次贖回權的十五年期債券。
5、 提前贖回
本期債券設定一次發行人提前贖回的權利,即在本期債券發行滿十年之日起至到期日期間,經中國銀監會批准,發行人有權按面值一次性贖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債券。發行人行使提前贖回的權利無需征得債券持有人的同意。
6、 債券利率
本期債券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兩種形式,由發行人和認購人協議確定,每年付息一次。
本期固定利率債券第一個計息年度至第十個計息年度的年利率(即初始發行利率)以簿記建檔方式確定;如果發行人不行使提前贖回權,從第十一個計息年度開始,債券利率將在初始發行利率的基礎上加上一定的點差。
本期浮動利率債券的票面年利率爲基准利率與基本利差之和;基准利率爲發行首日和其他各計息年度的起息日適用的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款利率;前十個計息年度基本利差(即“初始基本利差”)以簿記建檔方式確定;如果發行人不行使提前贖回權,則從第十一個計息年度開始,每個計息年度基本利差爲在初始基本利差基礎上提高。
7、 利息遞延
債券到期前,若發行人參照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計算的核心資本充足率低于4%,發行人有權選擇延期支付利息;若同時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資産負債表上盈余公積與未分配利潤之和爲負,且最近12個月內未向普通股股東支付現金股利(向普通股股東支付現金股利的日期以發行人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支付現金股利決議的日期爲准),則發行人必須延期支付利息。發行人延期支付利息的,則延期支付的利息構成欠息,欠息將根據前述適用于本期債券的利率計算利息。
發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應事先得到中國銀監會的批准。當發行人不滿足利息遞延的條件時,則欠息及欠息孳生利息應立即到期並予以支付。
8、 暫停索償權
本期債券到期時,若(a)發行人無力償付受償順序在本期債券之前的債務,或(b)發行人償付本期債券將導致無力償付受償順序在本期債券之前的債務,則持有人應暫停索償權。在此情形下,發行人有權延期支付債券本金和所有應付利息。
若債券到期時債券持有人暫停索償權的,債券本金和所有應付利息合並計算爲新的本金,該新的本金根據前述適用于本期債券的利率繼續計息。
當上述(a)(b)兩條件均不再滿足時,發行人應立即支付新的本金及其利息。
債券到期時,發行人延期支付債券本金和所有應付利息的,應事先得到中國銀監會批准。
9、 債券形式
本期債券采用實名制記賬式,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統一托管。
10、債券面值
本期債券的面值爲人民幣100元,即每一記賬單位對應的債券本金爲人民幣100元。
11、 發行價格
按債券面值平價發行。
12、 最小認購單位
債券認購人認購本期債券的最小金額爲500萬元,認購金額必須是最小認購金額的整數倍。
13、 發行對象
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員。
14、 發行方式
本期債券由發行人組建承銷團,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
15、 利息和本金支付方式
每計息期付息一次,在本期債券募集說明書中記載起息日的其後各年對應日後的2個工作日內支付利息。如遇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另計利息。最後一個付息日爲本期債券到期日,或行使贖回權之前對應的付息日。
如果發行人未根據本期債券募集說明書的規定行使贖回權,則本期債券的兌付日爲募集說明書中約定的兌付日。如果發行人行使贖回權,則被贖回的本期債券的兌付日爲贖回公告中確定的兌付日。
本期債券到期或發行人選擇行使贖回權, 發行人將按100%本金的價格償還全部債務。債券的到期償付或行使贖回權均需經中國銀監會批准。
16、 募集資金用途
本期債券的募集資金經中國銀監會批准後將全部作爲公司的附屬資本。
17、 發行本期債券有關決議的有效期限
本次擬發行的混合資本債券相關決議的有效期爲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發行方案之日起12 個月。
18、 發行本期債券的授權
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期發行混合資本債券的相關事宜,並授權董事會在中國銀監會允許的範圍內,根據有關政府部門和監管機構的具體要求對發行條款作適當調整,其授權期限自本期混合資本債券方案經股東大會通過後12個月。
二、關于發行混合資本債券及在額度內特別授權的決議
會議審議了《關于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混合資本債券及在額度內特別授權的議案》,會議決定通過該項議案,授權如下:
1、發行授權
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期混合資本債券發行的相關事宜,並授權董事會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允許的範圍內,根據監管部門的具體要求對發行條款作適當的調整,其授權期限爲自本期混合資本債券發行方案經股東大會通過後12個月。
2、在發行額度內的特別授權
授權洪崎副行長、趙品璋副行長代表本公司辦理本期混合資本債券的相關事宜。授權洪崎副行長、趙品璋副行長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允許的範圍內,根據監管部門的具體要求對發行條款作適當調整(包括但不僅限于發行金額的確定、債券的期限、利率、發行方式的確定等),並授權洪崎副行長、趙品璋副行長采取爲完成此次發行所需的其他行動(包括但不僅限于聘請必要的財務顧問、法律顧問、評級機構、驗資機構或其他專業人士),上述兩位獲授權人士可以共同,也可以分別實施授權行爲。其授權期限爲自本期混合資本債券發行方案經股東大會通過後12個月。
三、關于本次發行混合資本債券的募集資金用途及可行性分析的決議
會議審議了《關于本次發行混合資本債券的募集資金用途及可行性分析的議案》,會議決定通過該項議案,會議認爲:本期債券募集資金將用于充實公司的附屬資本,提高公司資本充足率。同時,本期債券的發行將增強公司的營運實力,提高抗風險能力,支持業務不斷發展以實現公司戰略目標。募集資金到位後主要運用于安全性、流動性較強的長期債權投資。
四、關于延長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相關決議有效期限的決議
會議審議了《關于延長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相關決議有效期限的議案》,會議決定通過該項議案,同意延長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有關事項的期限12個月,同時將授權董事會處理本次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期限自原授權到期之日起延長12個月,並在董事會獲得股東大會關于延長辦理本次發行分離交易可轉換公司債券有關事項的授權的基礎上,同意公司董事會繼續委任洪崎先生、趙品璋先生爲本次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授權人士,具體辦理與本次發行有關的事務。
在延長期限內,相關決議及發行方案的具體內容,以及董事會及董事會授權人士處理與本次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有關事項具體授權內容與2008年2月18日本公司200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通過的《關于擬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及發行方案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及董事會授權人士處理與本次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有關事項的議案》所述內容相一致。
五、關于續聘2008年度審計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報酬的決議
會議審議了《關于續聘2008年度審計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報酬的議案》。會議決定繼續聘請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爲本公司2008年度會計報表審計的會計公司。聘期一年,報酬合計爲人民幣400萬元(包括但不限于專業服務費、提供專業服務過程中涉及的其他費用、相關的營業稅)。
六、關于《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的決議
會議審議了關于《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草案)》的議案,會議決定通過該項議案及《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
七、關于公司所持海通證券股權處置方案的決議
會議審議了《關于公司所持海通證券股權處置方案的議案》,會議決定通過該項議案及《關于中國民生銀行所持海通證券股權的處置方案》,處置方案主要內容如下:
1、處置標的
本公司海通證券股權380,914,014股(占海通證券總股本4.63%)。
2、處置方式:監管部門允許的市場交易方式。
3、處置授權: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處理海通證券股權的具體處置事項,董事會在取得股東大會授權批准後,授權經營層具體實施,包括但不限于:
(1)采取監管部門允許的市場交易;
(2)辦理相關手續並簽署相關法律文件等;
(3)向監管部門報送方案及結果。
4、授權有效期:處置授權有效期自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爲期一年。
八、關于增加2008年度呆帳核銷預算額度的決議
會議審議了《關于增加2008年度呆帳核銷預算額度的議案》,根據本公司今年呆賬核銷執行情況和公司信貸資産質量變動趨勢以及財政部新頒布的《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2008年修訂版)》的有關規定,追加呆賬核銷預算額度4億元能夠有效降低本公司不良貸款存量,保證本公司不良貸款率的穩定,符合本公司實際經營狀況。會議決定通過該議案。
九、關于設立中國民生銀行公益捐贈基金的決議
會議審議了《關于設立“中國民生銀行公益捐贈基金”的議案》,會議決定通過該項議案及《設立中國民生銀行公益捐贈基金方案》。
該基金第一階段的運行時間爲2008至2013年。基金由中國民生銀行出資,2008年首年按稅前利潤1%列支,2009~2013年期間,每年按稅前利潤0.8-1.2%列支。
基金的資金撥付在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按年度預算額度劃轉。
爲確保“中國民生銀行公益捐贈基金”的規範運行,應設立由董事、監事、職能部門及相關專家組成的“捐贈項目決策委員會”,並由董事會授權該委員會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十、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的決議
會議審議了《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的議案》,根據國家工商總局企業注冊局變更企業注冊資本的相關規定,會議確認本公司注冊資本由14,479,080,428元變更爲18,823,001,989元,並據此辦理注冊資本的工商變更手續。
十一、關于《公司章程》個別條款進行修訂的決議
根據本公司實施2007年度利潤分配與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案及可轉債轉股後公司總股本的變動情況,會議決定對《公司章程》的個別條款進行相應的修訂。修訂內容如下:
(一)第三條 修訂爲:
第三條 本行于2000年11月27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行字[2000 ]146號文核准,首次向社會公衆發行人民幣普通股350,000,000股,于2000年12月1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2003年2月27日,本行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行字[2003]13號文核准,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40億元人民幣,每張面值100元人民幣。該期可轉換公司債券于2008年2月26日到期還本付息,全部累計轉股股數爲1,616,729,400股(含送增股)。
2007年6月22日,本行經中國證券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行字[2007]7號文核准,向8家境內法人投資者非公開定向發行人民幣普通股新股2,380,000,000股。”
(二)第六條 修訂爲: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8年11月20日在北京友誼賓館以現場方式召開。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文標董事長主持了會議,出席本次會議股東和股東代理人17名,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6,303,926,65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率爲33.49%。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
會議以記名投票的方式表決通過了如下決議:
一、關于發行混合資本債券及發行方案的決議
會議審議了《關于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擬發行混合資本債券及發行方案的議案》,會議決定通過該方案,方案主要內容如下:
1、 發行總額
不超過人民幣50億元。
2、 債券性質
本期債券是發行人直接承擔的無擔保債券。
本期債券具有如下特點:(1)債券到期前,若出現利息遞延規定的情形,發行人有權選擇或必須延期支付利息;(2)債券到期時,若出現暫停索償權規定的情形,債券持有人應暫停索償權,發行人有權延期支付債券本金和所有應付利息。
3、 受償順序
本期債券持有人對債券本金和利息的受償順序位于發行人長期次級債務之後,發行人的股本之前;所有本期債券持有人位列同等受償順序。
4、 債券期限
設定一次贖回權的十五年期債券。
5、 提前贖回
本期債券設定一次發行人提前贖回的權利,即在本期債券發行滿十年之日起至到期日期間,經中國銀監會批准,發行人有權按面值一次性贖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債券。發行人行使提前贖回的權利無需征得債券持有人的同意。
6、 債券利率
本期債券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兩種形式,由發行人和認購人協議確定,每年付息一次。
本期固定利率債券第一個計息年度至第十個計息年度的年利率(即初始發行利率)以簿記建檔方式確定;如果發行人不行使提前贖回權,從第十一個計息年度開始,債券利率將在初始發行利率的基礎上加上一定的點差。
本期浮動利率債券的票面年利率爲基准利率與基本利差之和;基准利率爲發行首日和其他各計息年度的起息日適用的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款利率;前十個計息年度基本利差(即“初始基本利差”)以簿記建檔方式確定;如果發行人不行使提前贖回權,則從第十一個計息年度開始,每個計息年度基本利差爲在初始基本利差基礎上提高。
7、 利息遞延
債券到期前,若發行人參照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計算的核心資本充足率低于4%,發行人有權選擇延期支付利息;若同時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資産負債表上盈余公積與未分配利潤之和爲負,且最近12個月內未向普通股股東支付現金股利(向普通股股東支付現金股利的日期以發行人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支付現金股利決議的日期爲准),則發行人必須延期支付利息。發行人延期支付利息的,則延期支付的利息構成欠息,欠息將根據前述適用于本期債券的利率計算利息。
發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應事先得到中國銀監會的批准。當發行人不滿足利息遞延的條件時,則欠息及欠息孳生利息應立即到期並予以支付。
8、 暫停索償權
本期債券到期時,若(a)發行人無力償付受償順序在本期債券之前的債務,或(b)發行人償付本期債券將導致無力償付受償順序在本期債券之前的債務,則持有人應暫停索償權。在此情形下,發行人有權延期支付債券本金和所有應付利息。
若債券到期時債券持有人暫停索償權的,債券本金和所有應付利息合並計算爲新的本金,該新的本金根據前述適用于本期債券的利率繼續計息。
當上述(a)(b)兩條件均不再滿足時,發行人應立即支付新的本金及其利息。
債券到期時,發行人延期支付債券本金和所有應付利息的,應事先得到中國銀監會批准。
9、 債券形式
本期債券采用實名制記賬式,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統一托管。
10、債券面值
本期債券的面值爲人民幣100元,即每一記賬單位對應的債券本金爲人民幣100元。
11、 發行價格
按債券面值平價發行。
12、 最小認購單位
債券認購人認購本期債券的最小金額爲500萬元,認購金額必須是最小認購金額的整數倍。
13、 發行對象
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員。
14、 發行方式
本期債券由發行人組建承銷團,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
15、 利息和本金支付方式
每計息期付息一次,在本期債券募集說明書中記載起息日的其後各年對應日後的2個工作日內支付利息。如遇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另計利息。最後一個付息日爲本期債券到期日,或行使贖回權之前對應的付息日。
如果發行人未根據本期債券募集說明書的規定行使贖回權,則本期債券的兌付日爲募集說明書中約定的兌付日。如果發行人行使贖回權,則被贖回的本期債券的兌付日爲贖回公告中確定的兌付日。
本期債券到期或發行人選擇行使贖回權, 發行人將按100%本金的價格償還全部債務。債券的到期償付或行使贖回權均需經中國銀監會批准。
16、 募集資金用途
本期債券的募集資金經中國銀監會批准後將全部作爲公司的附屬資本。
17、 發行本期債券有關決議的有效期限
本次擬發行的混合資本債券相關決議的有效期爲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發行方案之日起12 個月。
18、 發行本期債券的授權
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期發行混合資本債券的相關事宜,並授權董事會在中國銀監會允許的範圍內,根據有關政府部門和監管機構的具體要求對發行條款作適當調整,其授權期限自本期混合資本債券方案經股東大會通過後12個月。
二、關于發行混合資本債券及在額度內特別授權的決議
會議審議了《關于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混合資本債券及在額度內特別授權的議案》,會議決定通過該項議案,授權如下:
1、發行授權
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期混合資本債券發行的相關事宜,並授權董事會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允許的範圍內,根據監管部門的具體要求對發行條款作適當的調整,其授權期限爲自本期混合資本債券發行方案經股東大會通過後12個月。
2、在發行額度內的特別授權
授權洪崎副行長、趙品璋副行長代表本公司辦理本期混合資本債券的相關事宜。授權洪崎副行長、趙品璋副行長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允許的範圍內,根據監管部門的具體要求對發行條款作適當調整(包括但不僅限于發行金額的確定、債券的期限、利率、發行方式的確定等),並授權洪崎副行長、趙品璋副行長采取爲完成此次發行所需的其他行動(包括但不僅限于聘請必要的財務顧問、法律顧問、評級機構、驗資機構或其他專業人士),上述兩位獲授權人士可以共同,也可以分別實施授權行爲。其授權期限爲自本期混合資本債券發行方案經股東大會通過後12個月。
三、關于本次發行混合資本債券的募集資金用途及可行性分析的決議
會議審議了《關于本次發行混合資本債券的募集資金用途及可行性分析的議案》,會議決定通過該項議案,會議認爲:本期債券募集資金將用于充實公司的附屬資本,提高公司資本充足率。同時,本期債券的發行將增強公司的營運實力,提高抗風險能力,支持業務不斷發展以實現公司戰略目標。募集資金到位後主要運用于安全性、流動性較強的長期債權投資。
四、關于延長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相關決議有效期限的決議
會議審議了《關于延長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相關決議有效期限的議案》,會議決定通過該項議案,同意延長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有關事項的期限12個月,同時將授權董事會處理本次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期限自原授權到期之日起延長12個月,並在董事會獲得股東大會關于延長辦理本次發行分離交易可轉換公司債券有關事項的授權的基礎上,同意公司董事會繼續委任洪崎先生、趙品璋先生爲本次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授權人士,具體辦理與本次發行有關的事務。
在延長期限內,相關決議及發行方案的具體內容,以及董事會及董事會授權人士處理與本次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有關事項具體授權內容與2008年2月18日本公司200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通過的《關于擬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及發行方案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及董事會授權人士處理與本次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有關事項的議案》所述內容相一致。
五、關于續聘2008年度審計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報酬的決議
會議審議了《關于續聘2008年度審計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報酬的議案》。會議決定繼續聘請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爲本公司2008年度會計報表審計的會計公司。聘期一年,報酬合計爲人民幣400萬元(包括但不限于專業服務費、提供專業服務過程中涉及的其他費用、相關的營業稅)。
六、關于《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的決議
會議審議了關于《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草案)》的議案,會議決定通過該項議案及《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
七、關于公司所持海通證券股權處置方案的決議
會議審議了《關于公司所持海通證券股權處置方案的議案》,會議決定通過該項議案及《關于中國民生銀行所持海通證券股權的處置方案》,處置方案主要內容如下:
1、處置標的
本公司海通證券股權380,914,014股(占海通證券總股本4.63%)。
2、處置方式:監管部門允許的市場交易方式。
3、處置授權: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處理海通證券股權的具體處置事項,董事會在取得股東大會授權批准後,授權經營層具體實施,包括但不限于:
(1)采取監管部門允許的市場交易;
(2)辦理相關手續並簽署相關法律文件等;
(3)向監管部門報送方案及結果。
4、授權有效期:處置授權有效期自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爲期一年。
八、關于增加2008年度呆帳核銷預算額度的決議
會議審議了《關于增加2008年度呆帳核銷預算額度的議案》,根據本公司今年呆賬核銷執行情況和公司信貸資産質量變動趨勢以及財政部新頒布的《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2008年修訂版)》的有關規定,追加呆賬核銷預算額度4億元能夠有效降低本公司不良貸款存量,保證本公司不良貸款率的穩定,符合本公司實際經營狀況。會議決定通過該議案。
九、關于設立中國民生銀行公益捐贈基金的決議
會議審議了《關于設立“中國民生銀行公益捐贈基金”的議案》,會議決定通過該項議案及《設立中國民生銀行公益捐贈基金方案》。
該基金第一階段的運行時間爲2008至2013年。基金由中國民生銀行出資,2008年首年按稅前利潤1%列支,2009~2013年期間,每年按稅前利潤0.8-1.2%列支。
基金的資金撥付在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按年度預算額度劃轉。
爲確保“中國民生銀行公益捐贈基金”的規範運行,應設立由董事、監事、職能部門及相關專家組成的“捐贈項目決策委員會”,並由董事會授權該委員會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十、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的決議
會議審議了《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的議案》,根據國家工商總局企業注冊局變更企業注冊資本的相關規定,會議確認本公司注冊資本由14,479,080,428元變更爲18,823,001,989元,並據此辦理注冊資本的工商變更手續。
十一、關于《公司章程》個別條款進行修訂的決議
根據本公司實施2007年度利潤分配與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案及可轉債轉股後公司總股本的變動情況,會議決定對《公司章程》的個別條款進行相應的修訂。修訂內容如下:
(一)第三條 修訂爲:
第三條 本行于2000年11月27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行字[2000 ]146號文核准,首次向社會公衆發行人民幣普通股350,000,000股,于2000年12月1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2003年2月27日,本行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行字[2003]13號文核准,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40億元人民幣,每張面值100元人民幣。該期可轉換公司債券于2008年2月26日到期還本付息,全部累計轉股股數爲1,616,729,400股(含送增股)。
2007年6月22日,本行經中國證券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行字[2007]7號文核准,向8家境內法人投資者非公開定向發行人民幣普通股新股2,380,000,000股。”
(二)第六條 修訂爲:
第六條 本行注冊資本:人民幣18,823,001,989元。
(三)第二十四條 修訂爲:
第二十四條 本行股份總數爲18,823,001,989股,全部爲普通股。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上述議案表決結果如下:
第六條 本行注冊資本:人民幣18,823,001,989元。
(三)第二十四條 修訂爲:
第二十四條 本行股份總數爲18,823,001,989股,全部爲普通股。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上述議案表決結果如下:
議案 |
同意 |
占比 |
反對 |
占比 |
棄權 |
占比 |
|
1、關于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擬發行混合資本債券及發行方案的議案; |
6303926205 |
100.00% |
0 |
0.00% |
451 |
0.00% |
|
2、關于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混合資本債券及在額度內特別授權的議案; |
6303926205 |
100.00% |
0 |
0.00% |
451 |
0.00% |
|
3、關于本次發行混合資本債券的募集資金用途及可行性分析的議案; |
6303926205 |
100.00% |
0 |
0.00% |
451 |
0.00% |
|
4、關于延長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相關決議有效期限的議案; |
4506100520 |
71.48% |
1588000 |
0.03% |
1796238136 |
28.49% |
|
5、關于續聘2008年度審計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報酬的議案; |
4507213713 |
71.50% |
1796238136 |
28.49% |
474807 |
0.01% |
|
6、關于《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草案)》的議案; |
6303926656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
7、關于公司所持海通證券股權處置方案的議案; |
6303926205 |
100.00% |
0 |
0.00% |
451 |
0.00% |
|
8、關于增加2008年度呆賬核銷預算額度的議案; |
6303451398 |
99.99% |
451 |
0.00% |
474807 |
0.01% |
|
9、關于設立“中國民生銀行公益捐贈基金”的議案; |
3752301959 |
59.52% |
582807 |
0.01% |
2551041890 |
40.47% |
|
10、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的議案; |
6303926656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
11、關于修訂《公司章程》個別條款的議案。 |
6303926656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本次股東大會經國浩律師集團(北京)事務所見證,並出具《法律意見書》認爲,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會議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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