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公告
2008-3-31 15:15:30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 临 2008—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送红股2股、资本公积转增1股
● 每10股派送现金0.50元(含税)
● 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3日(周四)
● 除权(除息)日:2008年4月7日(周一)
● 新增可流通股上市日:2008年4月8日(周二)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4月11日(周五)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现将有关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宜公告如下:
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经2008年3月24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8年3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以2008年2月26日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收市后的总股本14,479,232,299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2.00股、资本公积转增1股、派送现金0.50元(含税),计送红股2,895,846千股、转增股本1,447,923千股,共计送增股份4,343,769千股、派送现金723,962千元。
根据财税[2005]102号文件规定,持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所获分配的红股和红利扣除10%个人所得税,计0.25元,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持社会公众股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0.50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及除息日、红股上市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3日(周四)
2、除权(除息)日:2008年4月7日(周一)
3、新增可流通股上市日:2008年4月8日(周二)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4月11日(周五)
四、分红派息发放对象
截止2008年4月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1、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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