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8-26 15:4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8年8月22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8月12日以特快专递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文标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8名,实到18名(亲自出席13名。委托他人出席5名,张宏伟副董事长和苏庆赞董事书面委托董文标董事长代行表决权,卢志强副董事长和史玉柱董事书面委托王玉贵董事代行表决权,黄晞董事书面委托陈建董事代行表决权)。应到监事9人,实到6人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增加核心银行系统再造项目费用的决议
会议同意在已通过的年度项目预算的基础上,追加项目费用3.4亿元。追加费用后,该项目的费用总额为5.4亿元。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贷款的决议
会议同意公司向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发放25亿元综合授信,包括:(1)三个月至一年期的同业借款额度不超过10亿,借款利率按照同期市场利率(Shibor,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执行;(2)三年期借款15亿,价格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担保方式为应收租赁款质押,质押率90%。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4票
张宏伟董事表示弃权,未说明理由。王玉贵董事表示弃权,弃权理由:除非加点(提高利率),否则有利益转让之嫌。王松奇董事表示弃权,弃权理由:对租赁公司的资金运用风险内控机制不清楚。梁金泉董事表示弃权,弃权理由:能否保证公司股东利益不受损,没把握。
四、关于发起设立慈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
会议同意由我公司发起设立慈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为3500万元人民币,持有股份占所发起村镇银行总股本35%,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履行相关的报批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宁波分行具体承担前期准备、谈判(包括股东选择)、发起组建工作,代为履行出资人权利。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2票
王玉贵董事表示弃权,弃权理由:准备不成型,讨论为时过早。王联章董事表示弃权,弃权理由:在彭州村镇银行未有实质运作经验前,有所保留。对宁波分行员工持股亦有保留。
五、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试行办法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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