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公告
2008-8-26 16:01:46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會審議並通過《關于民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關聯貸款的決議》,同意給予民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25億元人民幣綜合授信,包括:(1)三個月至一年期的同業借款額度不超過10億元人民幣(2)三年期借款15億元人民幣。
本公司對民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的綜合授信有利于提升本公司盈利能力,爲本公司的多元化發展奠定良好基礎。
一、關聯交易概述
本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于2008年8月22日審議並通過《關于民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關聯貸款的決議》,同意給予民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25億元人民幣綜合授信,包括:(1)三個月至一年期的同業借款額度不超過10億元人民幣,借款利率按照同期市場利率(Shibor,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執行;(2)三年期借款15億元人民幣,價格按照同期貸款基准利率執行。擔保方式爲應收租賃款質押,質押率90%。
表決情況:同意14票,反對0票,棄權4票
張宏偉董事表示棄權,未說明理由。王玉貴董事表示棄權,棄權理由:除非加點(提高利率),否則有利益轉讓之嫌。王松奇董事表示棄權,棄權理由:對租賃公司的資金運用風險內控機制不清楚。梁金泉董事表示棄權,棄權理由:能否保證公司股東利益不受損,沒把握。
本公司是民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出資人、持有股份比例爲81.25%。
本公司獨立董事吳志攀、高尚全、張克、王聯章對該筆關聯交易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民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25億元人民幣綜合授信事項符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監管部門要求,符合《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嚴格控制關聯交易若幹規定》及其他內部制度相關規定,履行了相應的審批程序。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由于重大關聯交易給其他股東合法利益造成損害的情形,具備公允性。
本公司獨立董事梁金泉對該筆關聯交易保留意見,原因爲如擔保、還款能保證,本公司利益不受損害,可以支持,目前材料尚不能明朗顯示。本公司獨立董事王松奇對該筆關聯交易保留意見,原因爲對租賃公司的資金運用風險內控機制情況不清楚。
二、關聯方介紹
民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是由本公司作爲主要出資人,與天津保稅區投資有限公司共同發起設立的,注冊資金32億元,其中本公司出資26億元,占比81.25%,注冊地在天津濱海新區。民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18日開業,目前業務已全面展開,已儲備了有業務意向的租賃項目金額達200多億元。
至本次授信止,本公司與民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無關聯交易。
三、關聯交易的主要內容和定價政策
民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申請25億元人民幣綜合授信,包括:(1)三個月至一年的同業借款額度不超過10億元人民幣,借款利率按照同期市場利率(Shibor,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執行;(2)三年期借款15億元人民幣,價格按照同期貸款基准利率執行。擔保方式爲應收租賃款質押,質押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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