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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凡财富资产管理(增利型)”系列理财产品发售 2010-2-4 13:45:51
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产品说明: 1、产品名称:“非凡财富资产管理(增利型)”理财产品029期特别计划(固定投资周期型) 2、投资币种:人民币 3、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4、投资标的:本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但不限于债券市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存拆放交易、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计划或投资于以上投资品种的他行理财产品等。 5、产品形式:本产品为持续运作的具有固定投资周期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在产品存续期间,客户可以在每个认购期内购买本理财产品,并在认购期结束后的投资周期内参与理财产品投资。在投资周期内投资者不得提前赎回本理财产品,在投资周期结束后,客户获得理财本金及损益。 6、产品要素: 认购期: 认购期: 投资周期起始日: 投资周期起始日:
收益测算: 在不出现风险揭示书所述风险的情况下,购买本理财产品的客户在投资周期结束后将获得理财本金及投资收益,理财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理财收益=(该期理财产品实际投资收益率-交易费用率-银行管理费率(如有))×投资周期天数÷365×客户的理财本金 其中:理财收益率=该期理财产品实际投资收益率-交易费用率-银行管理费率(如有),以银行在投资周期开始前公布的预期最高收益率为上限。 风险提示: (1)信用风险:理财产品所投资产的发行主体未能按期全部兑付本息;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公司违约;信托计划项下借款人或融资主体违约;其它交易对手违约,将造成客户无法按照最高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取得理财收益的风险,甚至理财本金损失; (2)市场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并导致本理财产品所投资产的收益率大幅下跌,则可能造成客户本金及收益遭受损失;如果物价指数上升,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造成客户投资理财产品获得的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3)政策风险:因法规、规章或政策的原因,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的每个投资周期内,投资者不得对本产品进行提前赎回; (5)提前终止的再投资风险:如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将导致理财实际期限小于合同约定理财期限,可能致使客户本金及收益遭受损失,并面临再投资风险; (6)信息传递风险: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7)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可能致使理财产品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 本产品□仅适合有投资经验客户投资 适合有投资经验客户及无投资经验客户投资 产品收益及风险示例: 例如某客户认购了20万元“非凡财富资产管理(增利型)” D14款第三方存管特别计划理财产品,银行公布的产品在该投资周期内的预期最高收益率为1.6%(年率),产品投资周期为14天。则客户在该投资周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获得全部本金,同时在实现了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的情况下,客户获得的收益计算情况如下: 理财收益=200,000×1.6%÷365×14=122.74元 在投资周期内,如果出现了《“非凡财富资产管理(增利型)”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中所列示的风险,则本理财产品可能无法实现事先公布的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甚至发生客户的理财本金损失,此时银行将按照对理财产品所投资产进行处置与变现后的余额向客户进行分配。但在此种情形下,理财产品保留向发生信用风险的资产发行主体进行追偿的法定权利,若这些权利在未来得以实现,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客户进行清偿。在客户实际收益未达到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的情况下,银行不收取管理费。 咨询投诉电话 客户服务中心24小时咨询投诉电话:95568 爱心提示 请提前作汇款或取款准备,以免发生资金不到账,错过本期购买时机。 本期理财产品在网点柜台可进行购买。 注:此宣传不构成理财产品的法律要约,一切以理财产品交易合同条款为准,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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