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公司治理渐入佳境
2011-1-21 15:21:32
《经济日报》王信川 2011年1月21日
《亚洲货币》杂志(Asiamoney)日前公布了年度最佳公司治理票选结果,民生银行在中国区组别中获得最高票数,成为2010年中国区最佳公司治理企业。这是以亚洲地区113家机构和146名分析师为代表的广大投资者对民生银行良好公司治理的高度认同。
“公司治理是一套很好的制度安排,有助于实现公司健康发展的目标。”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在接受采访时说,自成立以来,民生银行持续改进公司治理,特别是在完善董事会治理方面进行了成功探索,保证了改革创新和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获得了监管机构和投资者的好评。
夯实公司治理基础
15年来,民生银行的《公司章程》与时俱进,已修订了10余次,公司章程的不断修订完善,为民生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行奠定了基础。
作为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经济发起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民生银行在1996年1月12日成立时,就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公司章程》及其配套的管理制度,确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职责分工。此外,民生银行在第一届董事会中就聘请了外部董事,对于民生银行完善公司治理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15年来,民生银行的《公司章程》与时俱进,已修订了10余次,民生银行管理层对每次修订都十分重视,董事会设有章程修改小组,并在法律顾问的配合下,力争使公司章程满足监管要求,适应公司治理的要求。
自成立以来,民生银行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不超过8%,同时在前10大股东中,各股东持股比例相对均衡。对民生银行而言,公司与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完全独立,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保证了其发展的步伐迈得更稳、迈得更快。
上市带来显著变化
从上市到现在,经过10年的时间,民生银行的公司治理日臻完善。
目前,民生银行在独立董事人数、专业委员会的组成结构方面均已达到监管部门和有关文件的规定。2000年4月,董文标被民生银行董事会任命为民生银行行长,其A股上市步伐也渐行渐快。2000年12月5日,民生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民生银行法人治理结构基本框架》,明确了公司治理的建设目标、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原则、组织管理体系、核算体系、考核体系、监督体系等。
在上市过程中,民生银行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一个超前举措就是聘请外部董事(即后来的独立董事)。时任民生银行董事长的经叔平,专门聘请刘鸿儒等三位银行专家担任外部董事,对于民生银行完善公司治理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上市不仅使民生银行更健康地运行和发展,而且使其更加透明,民生银行为国内第一家披露季报的上市公司。
在民生银行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补选举独立董事和执行董事,包括聘请了一位来自香港的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增补了各专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将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和关联交易委员会。通过这些举措,民生银行在独立董事人数、专业委员会的组成结构方面达到了监管部门和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此外,民生银行还根据《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的要求,通过股东大会选举了2名外部监事,成立了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并选举了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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