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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的含义 2007-3-2 10:06:42
一、外汇的含义和分类
(一)外汇的含义 一般地,外汇概念有动态和静态之分。外汇的静态概念,是指外国货币或以外国货币表示的能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中国1996年颁布的《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对外汇的具体内容做出如下规定:外汇是指:(1)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2)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的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3)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4)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5)其他外币计值的资产。外汇的动态概念,是指一个国家的货币兑换成另外一个国家的货币,借以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专门性的经营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讲,外汇也就等同于国际结算或外汇交易活动。在现实的国际结算中,人们并不是把不同的货币在不同国家之间运来运去,而主要是通过国际信用工具如外汇汇票在国际间进行传递,将各种债权债务关系集中到银行账户上加以冲抵和划转来实现最终的支付。 在一般情况下,各国都不允许外汇货币在本国流通。居民从事国际贸易和投资活动时,必须用本币到外汇银行或政府制定的、可以经营外汇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兑换外汇;出口创汇收入汇回本国或外国投资进入时,也应该通过指定的外汇银行和相关机构将外币兑换成本币。国际金融与国内金融不同的就是各种不同的货币需要互相兑换和买卖,以各种不同的货币计价和计算,因而在技术上更为复杂。 各国货币之间需要互相兑换,就有一个货币兑换的数量和价格问题。在完全的市场经济下,国家不限制外汇兑换的数量,各种货币之间的兑换价格即汇率,由市场决定。在计划经济下,国家控制外汇兑换数量,规定汇率标准,一切要经过行政部门的审批。因此,在计划和市场两个极端之间存在多种外汇与汇率制度。
(二)汇率的标价方法 1、 直接标价法 直接标价法,又叫应付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1、100、1000、10000)的外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付付出多少单位本国货币。就相当于计算购买一定单位外币所应付多少本币,所以就叫应付标价法。在国际外汇市场上,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目前都采用直接标价法。如日元兑美元汇率为119.05即1美元兑119.05日元。。在直接标价法下,若一定单位的外币折合的本币数额多于前期,则说明外币币值上升或本币币值下跌,叫做外汇汇率上升;反之,如果要用比原来较少的本币即能兑换到同一数额的外币,这说明外币币值下跌或本币币值上升,叫做外汇汇率下跌,即外币的价值与汇率的涨跌成正比。直接标价法与商品的买卖常识相似,例如美元的直接标价法就是把美元外汇作为买卖的商品,以美元为1单位,且单位是不变的,而作为货币一方的人民币,是变化的。一般商品的买卖也是这样,500元买进一件衣服,550元把它卖出去,赚了50元,商品没变,而货币却增加了。
2、 间接标价法 间接标价法又成应收标价法。它是以一定单位(如1个单位)的本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收若干单位的外汇货币。在国际外汇市场上,欧元、英镑。澳元等均为间接标价法。如欧元兑美元汇率为0.9705即1欧元兑0.9705美元。在间接标价法中,本国货币的数额保持不变,外国货币的数额随着本国货币币值的变化而变化。如果一定数额的本币能兑换的外币数额比前期少,这表明外币币值上升,本币币值下降,即外汇汇率上升;反之,如果一定数额的本币能兑换的外币数额比前期多,则说明外币币值下降、本币币值上升,即外汇汇率下跌,即外汇的价值和汇率的升跌成反比。因此,间接标价法与直接标价法相反。
(三)外汇的分类 1、按照外汇进行兑换时的受限制程度,可分为自由兑换外汇、有限自由兑换外汇和记帐外汇。 自由兑换外汇,就是在国际结算中用得最多、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买卖、在国际金融中可以用于偿清债权债务、并可以自由兑换其他国家货币的外汇。例如美元、港币、加拿大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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