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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一起颁布的,于200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目前企业年金基金建立和运营管理的法规依据。这两个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企业年金开始进入规范化发展阶段。同年11月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证监会联合颁布了《关于企业年金基金证券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配套附件《企业年金基金证券投资登记结算业务指南》,这是企业年金基金进入资本市场的实施细则,是国家监管部门首次对企业年金基金证券投资的开户、结算等事宜做出规定。2005年2月4日颁布、3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以及配套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作流程》、《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信息系统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专家评审规则》,标志年金基金规范管理运作即将开始。经过专家组评审,2005年8月2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首批认定资格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隆重启动了我国企业年金市场,企业年金业务在市场化轨道规范运行。

企业年金相关法规一览表

法规名称

发布部门

实施日期

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

国务院

2000.12.25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2004.5.1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一部三会

2004.5.1

关于企业年金基金证券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证监会

2004.9.29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作流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2004.12.31

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信息系统规范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2004.12.31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2005.3.1

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2005.12.19

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

国资委

2006.1.9

关于贯彻实施《企业年金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

保障局

2006.3.22

关于企业新旧财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200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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