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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民生银行大厦7层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
邮编: 100031
电话: 58560666转 8780 / 9638
 
 
操作流程

(一)企业年金计划流程
1、筹备
成立筹备组(非理事会)
起草企业年金方案草案
提名理事会或专业受托机构
2、集体协商通过
集体协商企业年金方案及受托人人选
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选定外部受托人或成立理事会(理事会会议、重要文件、常设机构)
3、方案备案
企业年金方案报送相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4、建立计划运作框架
签订受托管理合同
受托人与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5、管理合同备案
受托管理合同与委托管理合同报送相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6、在托管银行开立企业年金受托财产托管户
7、缴费、投资运营、待遇支付
 
(二)银行企业年金托管及账户管理业务流程
1、企业年金托管业务流程
(1)相关资金账户的开立
按照企业年金监管部门相关法规的要求,托管人应根据受托人的委托,在其营业机构为企业年金开立受托财产托管账户、投资组合资金账户和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账户等相关资金账户。资金账户可以开立于我行各分行,但一般而言,根据企业年金资金处理效率和划拨速度等方面的要求,企业年金资金账户更宜开立于上海分行和深圳分行。
受托财产托管账户专门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缴费、向投资组合资金账户划拨资金、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或转移企业年金待遇;投资组合资金账户专门用于所托管企业年金基金因证券交易而发生的资金清算交收;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账户用于存放从投资管理人投资管理费中提取的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投资管理人管理的每个投资组合在其投资当期发生的投资亏损。
(2)证券账户的开立
由民生银行托管部到中国结算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办理,账户名称为“xx企业年金计划+民生银行”。
2、账户管理流程
账户管理人设立的企业账户用于记录和反映该计划资产的各种信息,员工个人账户用于记录员工个人信息及企业年金权益。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仅为权益记录,没有实际的资金存储。
总行为分行设置企业年金账户管理系统。
分行根据受托人或委托人提供企业及员工信息建立档案,进行业务处理。
 
关于账户管理异地办理方式的说明:
1. 我行企业年金账户管理系统实行总行大集中处理系统,因此在没有分行的地区同样可以提供年金账户管理服务。企业可以选择由总行提供账户管理服务,也可以选择所属地分行、邻近分行或关系分行承担账户管理业务。
2. 在总行管理模式中,账户管理业务由总行处理,总行监控;在分行管理模式中,账户管理业务由分行处理,总行监控。
3. 在两种业务处理模式下,企业及其员工均可通过我行提供的7种途径进行信息查询,查询服务不受地理距离限制。
 
托管及账户管理的其他业务操作步骤见《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作流程》(劳社部发[2004]32号)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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