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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100031
电话: 58560666转 8780 / 9638
 
 
QDII托管

QDII是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英文的首字缩写。它一般指在一国境内设立,经该国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境外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项制度安排,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理财投资,应当委托经银监会批准具有托管业务资格的境内商业银行为其提供托管服务,托管行通过选择境外托管代理人,对机构境外理财资金履行安全保管、资金清算、投资监督和信息披露等职责,并负责其国外外汇收支申报和其它合规报告的工作。

资产托管机构办理QDII托管业务,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为合格境内投资者按理财计划开设境内托管账户、境外外汇资金运用结算账户和证券托管账户;

(二)监督合格境内投资者的投资运作,发现其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及时向外汇局报告;

(三)保存合格境内投资者的资金汇出、汇入、兑换、收汇、付汇和资金往来记录等相关资料,其保存的时间应当不少于15年;

(四)按照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五)协助外汇局检查合格境内投资者资金的境外运用情况;

(六)外汇局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我行目前已经拥有了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相关托管资格,目前我行已成功托管了两只QDII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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