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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產託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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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年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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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聯繫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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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2號民生銀行大廈7層中國民生銀行資產託管部 |
| 郵編: |
100031 |
| 電話: |
58560666轉9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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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托管
我國養老金體系包括三部分,由中央統籌調劑使用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各地方社保機構管理的個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企業自願設立的企業年金(原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本行社保基金資産托管專指全國社保基金資産的托管,由我行與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簽署托管協議,依據法律法規和合同的要求,提供安全保管委托資産、監督投資管理人的投資運作、辦理資金清算、會計核算、資産估值等服務。 社保基金資産托管業務範圍主要有: (一) 安全保管資産。即保證社保基金資産的完整、獨立及安全。 (二) 資産投資的資金清算。即負責對管理人運用社保基金資産進行投資活動而涉及的資金清算與證券交收。 (三) 交易監督。即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合同的要求,確保社保基金資産按照所約定的要求進行投資,監督資産的投資運作,並向資産委托人報告。 (四) 會計核算。即對社保基金的資産、負債情況進行會計記錄。 (五) 資産估值。即按有關要求對社保基金資産進行估值。 (六) 績效評估。即客觀公正地評價社保基金資産的運作情況。 (七) 信息報告。即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社保基金資産的運作情況和階段性信息。 (八)其他與社保基金資産托管相關的業務。 社保基金資産托管資格的申請需首先由中國銀監會批准,然後由全國社保理事會確定托管人。 我行已擁有全國社保基金托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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