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钢松山股份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
2007-3-1 19:26:52
公司的业务目标是立足钢铁主业,通过技术改造,采用成熟、可靠、实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实现产品结构、资源结构优化升级和技术装备现代化、大型化、自动化的目标,形成中厚板和宽中厚板180万t/a、棒材120万t/a、优质线材60万t/a、优质大园棒80万t/a、中型H型钢60万t/a的产品结构,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目前,国家对钢铁等行业的宏观调控政策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了钢铁行业的准入门槛,限制了低水平重复建设,调整钢铁行业投资出现的结构性矛盾,保证了钢铁工业的可持续发展。韶钢松山的可转债项目均是结构调整、资源调整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因此,公司主营业务仍然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虽然钢铁行业的竞争十分激烈,但公司现阶段具有的规模优势、品种优势、技术水平带来的质量优势、营销优势、管理优势明显,借助广东的钢铁市场优势,结合广东工业的发展布局,韶钢松山将成为广东工业发展的钢材原料基地,其未来的综合竞争能力和盈利前景看好。
四、 发行人发行前股本结构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1、公司股本情况
注1:截至2006年9月30日,韶钢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票605,512,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5%,其中股改后增持的64,024,890股已无限售条件。根据公司已实施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韶钢集团承诺其持有的韶钢松山股份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即限售期为2005年8月18日至2006年8月18日,以上期限届满后,除1年内可减持的占公司总股本的5%(6705.60万股)用于管理层股权激励外,其余股份在24个月内不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
注2:境内自然人持股均为公司高管持股。
2、发行人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06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注:除韶钢集团股份限售情况如前注释以外,其余股东所持股份均无限售条件
五、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韶钢集团经营范围:本企业及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在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经营国有资产;制造、加工、销售: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金属制品,焦炭及煤,化工产品,耐火材料,炉料,建筑材料,工业生产资料(不含金、银、汽车、化学危险品);气体供应,汽车维修。钢铁产品质检,大法码计量检定、住宿、饮食;承包境外冶金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普通货物运输。
韶钢集团为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持有,韶钢松山的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1,538万张
(二)向原A股股东发行的数量:134,112万元(13,411,200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87.20% 。原A股股东实际认购60,175.04万元(即6,017,504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39.13%;
(三)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每张100元;
(五)募集资金总额:153,800万元
(六)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向原A股股东全额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及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者发售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剩余部分由承销团余额包销。
(七)原股东配售数量:发行人无限售条件股A股股东优先配售韶钢转债29,899.34万元(2,989,934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9.44%。发行人有限售条件股A股股东优先配售韶钢转债30,275.70万元(3,027,57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9.69%。
(八)网上对一般公众投资者实际发行数量:本次网上对一般公众投资者配售的韶钢转债总计12,531.90万元(1,253,19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15%;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实际发行数量:本次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的韶钢转债总计81,093万元(8,109,30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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