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钢松山股份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
2007-3-1 19:26:52
联系电话:0755-83288448 传真:0755-83288321 二、上市保荐人的保荐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出具了上市保荐书,结论如下:“发行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实质条件,本公司同意保荐发行人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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