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基础知识(第二讲)
2007-8-2 13:57:01
,证券公司将拒绝客户撤销存管银行的申请。
2、模式一需要客户将资金从原存管银行转到新指定的存管银行,并通过银转证转入资金台账,其间耗时会较长,有可能会影响客户的买入交易。
四、客户销户
客户持规定的法律文件,到证券公司的营业网点办理销户手续。证券公司和存管银行确认客户符合销户条件后,双方同时撤销客户在存管银行的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和在证券公司的证券资金台账。
销户基本流程:客户凭相关资料,在证券公司营业网点申请撤销证券资金台账,证券公司确认客户符合销户条件后,为客户结息,然后客户通过银证转账方式,将结息后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余额转入其银行结算账户,证券公司将客户销户信息实时通知存管银行,存管银行撤销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
六、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取和查询服务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取只能采用银证转账方式,证券公司不再办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取服务。客户资金的存取只能通过客户在银行端的银行结算账户进行。
如需采用现金或票据存款,客户应先通过银行柜台以现金或票据方式将资金存入其银行结算账户,然后再发起银证转账交易,将款项划入客户证券资金台帐。
如需采用现金或票据取款,客户应先发起银证转账交易,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转入其银行结算账户,然后再通过银行柜台以现金或票据方式从银行结算账户中取出。
实行第三方存管后客户可以通过证券公司提供的各种服务渠道随时查询和监管其证券资金台账内的交易结算资金余额及明细,通过存管银行提供的各种服务途径查询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的明细和余额。客户通过比对证券公司端客户证券资金台账和存管银行端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数据,监控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变动情况,保障银行端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数据的正确。
七、客户证券交易
客户证券买卖由证券公司负责。客户通过证券公司提供的服务渠道下达证券交易委托指令。证券公司通过客户证券资金台账完成前端控制,其运作模式与现行的交易模式相同。
八、老客户批量移行
1、批量移行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证券法,证券公司拟在2007年8月31日前对所有账户规范的客户实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2007年12月31日前所有客户必须实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为了方便客户办理三方存管业务,避免因客户集中办理而产生的柜面压力和排队现象,在控制风险、保证客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券商和银行拟采用批量移行的方式,将客户批量转换成三方存管客户。
2、批量移行模式
(1)透明移行:在约定移行日,证券公司将某存管银行的原单一银证转账的规范客户信息批量发送给存管银行,存管银行进行身份一致性的校验后,为身份一致的客户自动开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并建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台账、客户银行结算账户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和银证转账关系。证券公司接收存管银行的批量签约信息后,在柜台系统建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台账、客户银行结算账户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和银证转账关系,并中止原银证转账关系。
透明移行后,因客户未与证券公司、存管银行签署客户交易结算三方存管协议前,券商或银行的系统会对客户的某些业务进行限制,如禁止销户或禁止证转银等业务,但不会影响客户的证券买卖,不影响或在一定期限内(证券公司公告中约定的期限)不影响银转证业务。客户应在证券公司公告中约定的期限内尽早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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