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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两法焦点问题中国证券法制发展的里程碑——评《证券法》修订的背景、历程和意义

2007-3-9 19:07:32

 

  三是三次审议阶段。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各方面的共识越来越多,分歧越来越少,《证券法》修改草案日趋成熟。2005年4月24日,草案终于迎来了一审。一审草案共229条,其中新增29条、修订95条、删除14条,一度争议较多的五个焦点问题(分业经营和管理、现货交易、融资融券、禁止国企炒股和银行资金违规进入股市等)都涉及到了,需要补充和完善的方面也基本得到反映。一审结束后,按照立法程序,修订工作转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新一轮的意见征求工作随即展开,在此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全国人大财经委、国务院法制办、中国证监会对修订草案主要问题进行多次研究、协调,进一步达成共识。在一审后的两个月,2005年6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考虑到《公司法》也在修订中,为使这两部与资本市场密切相关的法律衔接协调,《证券法》修订草案没有提交二审,立法机关决定将两部法律的修订同步进行。随后,两法的修订明显提速。8月23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证券法》与《公司法》同时进入二审,《证券法》二审稿基本保留了一审稿的框架,没有作特别重大的修订,修订内容主要涉及授权国务院就证券衍生品种的发行和交易做出规定、对证券监管机构行使权力增加规定严格的程序、禁止证券咨询机构从业人员传播虚假信息及补充规定其赔偿责任、明确证券上市审核属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事项以及完善保荐制度、收购制度、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制度等;同时,将《公司法》中有关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的规定移入《证券法》修订草案中。10月22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证券法》修订草案如期提交三审,三审稿仍沿袭了前两次审议稿的框架,并无太多修订。10月27日下午,《证券法》修订案高票获得三审通过。修订后的《证券法》共12章、240条,在原《证券法》214条的基础上,新增53条、删除27条,还有一些条款作了文字修改,增加的部分还包括从《公司法》中并入的涉及证券公开发行、上市的8条。

  前后历时两年零三个月,《证券法》修订工作终结硕果!

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本次《证券法》的修订,涉及证券发行、证券上市、证券交易、证券登记结算、投资者保护、市场监管等各个方面,内容非常丰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大幅度修改《证券法》,不仅是我国资本市场法制建设的一个重大事件,也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全面提升资本市场法治水平、加快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必将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证券法》修订对资本市场发展的重大意义主要是:

  第一,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是党和国家的战略决策,《证券法》的修订为实现这一重大决策提供了法律保障。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做出了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战略决策。本次《证券法》的修订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改革的意识,对一些基本制度和重要章节条文做了较大的调整和补充,体现了国家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战略决策,为资本市场迈上新的发展平台提供了法律保障。

  第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有一个强大的资本市场做支撑,《证券法》的修订为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资本市场是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和推动力,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资本市场具有直接融资功能,可以拓宽企业融资途径,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降低企业融资集中于银行贷款的结构性金融风险,有利于维护国家经济和金融安全;资本市场为各类机构与社会公众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渠道,推动资本的社会化,使投资者得以分享国民经济增长的成果,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市场环境的持续改善,将进一步增强本土市场对国内外企业和资本的吸引力,提升市场的综合实力,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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