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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特色产品

“联保贷”

  1. 需求和方案

您的需求

  1. 缺乏银行认可的抵押担保物或抵押物金额不足;

  2. 仅凭自身实力较难从银行获得融资;

  3. 希望通过联保方式从银行获得融资支持。

解决方案

  1. 通过“联保贷”业务使申请企业获得融资需求。


2、产品信息

业务简述

“联保贷”业务,是指我行为三户(含)以上相互熟悉、自愿组成联保体的企业提供的短期融资业务,授信担保方式为联保体成员为其他成员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业务特点

  1. 联保企业互助增信;

  2. 抵押担保要求低,借款人相当于获得了我行信用授信。

申办条件

  1. 成立三年以上或主要股东(含实际控制人)在本行业从业五年以上;

  2. 主营业务清晰,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代偿债务的能力;

  3. 实际控制人无不良嗜好、无恶性不良信用记录;

  4. 原则上在我行信用评级为B4级(含)以上;

  5. 联保申请人之间不得为关联企业。

融资额度

  1. 联保体单户额度原则上最高不超过联保体整体额度的40%,且不得超过其流动资金贷款需求测算值;

  2. 联保体最高单户额度不超过最低单户额度的100%;

  3. 联保体为三户的,总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融资期限

最长不超过1年(含)。

融资利率

按照具体情况商定。

担保方式

  1. 按照约定缴存足额保证;

  2. 联保体成员应向该联保体中其他任一成员的联保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 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如有)应至少为其自身在我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 提供我行认可的其他辅助担保措施(如需)。

融资费用

联保成员提供其他辅助担保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有)。

还款方式

到期一次还本,或根据受信人实际情况分期偿还本金,并按月或按季付息。

业务流程

  1. 业务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2. 联保成员签订授信合同和相关担保合同;

  3. 落实担保,缴存足额保证金,并按照授信要求办理相关担保登记、公证和保险手续(如需);

  4. 获得融资,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授信额度;

  5. 归还融资,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还款。

申办资料

  1. 一般授信业务所需的基础材料;

  2. 采取其他辅助担保措施的,提供相关担保资料。

  1. 保证金规定:

  2. 联保体成员应将不低于其授信额度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存入我行,作为“联保贷”业务保证金,对联保贷项下所有授信提供质押担保;

  3. 联保体成员为3户的,每户保证金不低于其授信额度的30%;联保体成员为4户及以上的,每户保证金缴存金额不低于其授信额度*1/N(其中,N为联保体户数)。

  4. 其他辅助担保措施:

  5. 对于提供不动产抵押、动产抵质押等其他辅助担保措施的,允许辅助担保措施仅对应该联保体成员自己的授信额度,同时减免该成员的联保业务保证金;

  6. 根据联保体整体的风险承担能力,我行可要求联保体成员追加有效资产抵押或其他风险缓释措施。

  7. 相关费用是指因联保体成员向我行提供不动产抵押、动产抵质押等辅助担保措施,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抵押登记、质物保管、价值评估、公证、保险等一切必要费用。

  8. 联保体在同我行签署综合授信合同、保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合同,并办妥相关手续后,缴齐单户保证金的联保体成员可以先行提款。

  9. 一般授信业务所需的基础材料:

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贷款证卡;经审计的前二个年度及上个月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二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公司章程;企业董事会(股东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若借款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公司或承包经营企业,要求提供董事会(股东会)或发包人同意申请信贷业务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业务授权委托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担保人相关材料;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担保人相关材料;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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