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会员制度是国际期货市场普遍采用的制度,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交易所会员都可以自动取得结算资格,只有那些资金实力雄厚、风险管理能力强的机构才能成为交易所的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必须通过结算会员才能进行股指期货的结算。它与保证金制度、财务安全保障制度等共同为期货交易所有效控制与化解风险提供了制度保证。世界上最大的两家期货交易所——芝加哥期货交易所( CBOT )和芝加哥商业交易所( CME )都实行结算会员体制。
目前,国内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实行全员结算会员制。而中金所借鉴国际成熟市场的经验,将结算会员分为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三个种类,形成一个“金字塔”形。交易结算会员为自营和经纪业务办理结算交割业务。全面结算会员可以为自营、经纪业务以及非结算会员的期货业务(经纪、自营)办理结算交割业务,主要由资信好的大型期货公司担当。特别结算会员不具有经纪资格,只为非结算会员进行结算,主要是由资金实力雄厚、风险控制管理能力较强的商业银行担当。
引进结算会员制度,是因为股指期货本身波动较大,对参与结算业务的中介机构要求更高。例如,特别结算会员不仅要达到比较高的财务要求,还要根据其业务量向交易所结算部门缴纳一定数量的结算担保金,作为抵御自身和其他结算会员出现结算违约时的风险屏障,增加抵御系统性风险的能力,维护市场的稳定,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2006 年 12 月 12 日 ,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批准成立“衍生产品业务部”,为金融期货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机构保障,这在中资银行中是第一家。中国民生银行衍生产品业务部一直在积极准备争取成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特别结算会员,而且在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和代理结算业务的市场和产品研究、业务流程等各个方面做出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凭借最早介入金融期货市场的领先优势以及对特别结算会员业务的深刻理解,中国民生银行在国内最早规划和成功开发出特别结算会员系统,在金融期货分层结算体系架构下为交易所和非结算会员之间架起一条安全、高效的交易和结算通道。通过功能强大的特别结算会员系统,中国民生银行可以为非结算会员提供交易订单路由、成交回报转发,会员风险控制及管理,资金结算交收及其他服务。中国民生银行通过先进可靠的架构设计、功能强大的硬件配置、高效丰富的风险控制技术,以及结构完善的应急容错机制、高效合理的数据部署,实现了高效的交易通道、快速准确的结算流程、强有力的风险控制,以及优质的全面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