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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定期存款
 业务概述
 

单位定期存款是单位、事业和机关、团体等单位将符合规定的、在一定期限内不用的资金一次存入民生银行,约定期限,民生银行发给定期存款证实书,到期凭存款证实书一次支取本息的款项。

 业务流程
 

1.单位在办理定期存款时,应签发转账支票交民生银行,民生银行经审核无误并收妥后,填制一式三联证实书,第一、三联民生银行留存,第二联加盖业务公章后交还您作存款凭据。民生银行在证实书上写明日期、单位名称、账号、存期、金额、利率;单位必须预留印鉴;

2.存款到期,单位需持两联进账单连同加盖留存印鉴的证实书第二联向民生银行办理转账。如果单位未留印鉴,应凭单位公章办理转账;

3.单位提前支取定期存款,应出具盖有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说明提前支取的正当理由。民生银行根据支取日挂牌公告的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付本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存款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剩余存款换发新的存款证实书,按原证实书开立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和原定存期计付利息;

4.单位定期存款到期后,可以办理转期手续。民生银行将收回存款证实书,结清利息,并换发新的证实书,按转存之日起息;

5.存款证实书更换印鉴时,请持单位公函和证实书向民生银行办理更换印鉴手续。如发生存款证实书遗失、损毁、被盗而要求挂失的,民生银行将根据单位出具的要求挂止付的公函,查实存款确未被支付后,才能办理挂失手续,补开新的存款证实书。如在单位声明挂失止付前存款已被人冒领,民生银行则无法予以挂失;

6.存款证实书不得转让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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