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業務概述
銀行承兌匯票是指由申請人簽發的,民生銀行承諾在匯票到期日支付匯票金額的票據行為。銀行承兌匯票申請人應在民生銀行開立存款賬戶。銀行承兌匯票期限最長為六個月。
客戶需提供資料
民生銀行各營業機構的公司金融部門均可受理銀行承兌匯票業務。承兌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填寫《銀行承兌匯票申請書》一式兩份,同時提供下列銀行要求的資料:
1.申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年檢)復印件、企業稅務登記復印件、企業法人代碼復印件、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有關企業法人變更資料、貸款卡號及密碼等;
2.擔保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年檢)復印件、企業稅務登記復印件、企業法人代表或授權人身份證明、有關企業法人變更資料、貸款卡號及密碼等;
3.要求本行辦理承兌業務的書面申請報告和申請人及保證人的基本情況介紹;
4.社會專職機構(會計/審計/資產評估事務所)審計的承兌申請人及擔保人上年度以及近期的財務報告;
5.抵押物、質押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出具的同意抵、質押的書面證明,以及保證人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文件;
6.申請承兌的銀行承兌匯票(目前由銀行內部控制使用,還未向客戶發售,以防外流發生意外),購銷合同及其增值稅發票;
7.民生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