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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港”交易资金监管业务
(一)业务简介 在商品或服务交易中,我行接受交易各方的委托监管交易资金,当双方履行交易合同、实现约定的条件后,我行按协议约定的授权协助交易双方完成交易资金的转移;若双方因故中止交易,我行按协议约定的路径退回托管的交易资金。 (二)适用范围 1、二手房交易; 2、商品交易; 3、股权交易; 4、土地使用权交易; 5、留学移民旅游中介服务等。
(三)业务优势 1、客户可利用银行信用增加自身信用度。 2、客户仅支付较低费用即可保障交易资金安全。
(四)申请条件 1、交易双方已基于真实商品或服务达成了交易意向,并签订了相关交易合同; 2、交易双方能提供的我行需要的相关材料; 3、资金托管方在我行开立有结算帐户。
二、公司理财计划—国债回购
(一)业务简介 民生银行根据人民银行批准企业可通过结算代理方式间接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分销、债券买卖、正回购、逆回购业务之规定而推出的债券结算代理业务新品种。
(二)业务种类 1、增加盈利计划 2、跨市套利计划 3、降低融资成本计划 4、资产优化计划
(三)业务优势 1、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帮助企业增加投资渠道 2、提高收益水平、优化财务管理
(四)申请条件 企业必须在银行开立丙类债券托管帐户
(五)企业开立丙类账户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丙类债券托管账户开户申请书; 2.经办人授权书; 3.委托方(开设丙类账户申请人)签订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 4.代理方(中国民生银行)和委托方签订的《中国民生银行债券结算代理业务主协议》; 5.《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和《中国民生银行债券结算代理业务主协议》中的委托方法人代表签字必须与营业执照所确定的法人代表保持一致;如果协议的签字人为主要负责人,需有企业法人代表的书面授权并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6.委托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7.委托方预留印鉴卡; 8.《债券托管丙类账户开户申请一览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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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十一街民生银行大厦 |
| 邮编: |
518048 |
| 电话: |
(0755)95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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