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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生银行积分整合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民生银行客户:

 

    为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升客户积分兑换体验,让客户享受一站式、全方位的便捷服务,我行将对信用卡积分、非凡积分和电子银行积分进行整合,统一为民生银行通用积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系统升级:现我行信用卡积分商城[含短信、自助语音服务系统(IVR)积分兑换]、非凡积分商城和电子银行个人客户积分商城将于北京时间2014年12月31日18:00至2015年1月11日24:00进行系统升级,升级完成后整合为中国民生银行网上商城。在系统升级期间暂停积分兑换服务。请客户根据自身需要提前或延后进行积分兑换。
    2、积分说明:2015年1月12日起,全新打造的中国民生银行网上商城将支持通用积分的使用,具体的积分规则及使用说明可详见《民生通用积分的相关规则和积分礼品特别说明》。
    3、服务热线:2015年1月12日起,中国民生银行网上商城(含积分专区)服务热线统一为400-650-5568,分行专区服务热线为95568。2015年1月12日前,各商城仍沿用现有服务热线。


   
    附件:民生银行通用积分的相关规则和积分礼品特别说明(见公告下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民生银行通用积分的相关规则和积分礼品特别说明

 

    民生银行通用积分是整合民生信用卡积分、非凡积分和电子银行个人客户积分后产生的全新积分。通用积分和积分礼品的兑换规则如下:

 

一、现有积分的转换规则


    现有客户名下信用卡积分、非凡积分和电子银行积分将按照1:1的比例转换成民生银行通用积分(以下简称“通用积分”);特殊信用卡产品如航空联名信用卡、太平洋·远东百货联名信用卡、大洋百货联名信用卡、香格里拉联名信用卡、公务卡等积分的转换按照特殊卡产品的卡权益规定为准。

 

二、民生银行通用积分的相关规则

 

    (一)通用积分累计规则

 

    1.民生银行个人客户首次签约手机银行并进行指定交易(该等指定交易详见手机银行、网银、网站的“积分说明”),可获赠7000通用积分;首次签约跨行资金归集且添加一个他行账户的个人客户,可获赠1500通用积分;
    2.特殊信用卡产品如航空联名信用卡、太平洋·远东百货联名信用卡、大洋百货联名信用卡、香格里拉联名信用卡、公务卡等不累计通用积分;
    3.其余积分累计规则不变,具体规则可见我行网站、或手机银行、或网银或95568,具体的咨询渠道以我行届时可咨询渠道为准。

 

    (二)通用积分有效期

 

    1.2014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含当日;下同)前累计的民生银行电子银行个人客户积分将统一于2017年4月30日24:00清零;2015年1月1日后通过民生银行电子银行累计的通用积分将于产生的第3年4月30日24:00清零,例如2015年产生的积分将于2017年4月30日24:00清零(下同);
    2.借记卡累计的通用积分,于积分产生的第3年4月30日24:00清零;
    3.通常情况下,民生信用卡(特殊卡产品如航空联名信用卡、太平洋·远东百货联名信用卡、大洋百货联名信用卡、香格里拉联名信用卡、公务卡等的有效期按照特殊卡产品的卡权益规定为准)累计的通用积分长期有效;阶段性营销活动赠送的奖励积分有效期由民生银行在活动规则中明确。

 

    (三)通用积分失效特殊规则

 

    除因超过有效期失效外,通用积分可因下述特殊失效原因失效:

    1.信用卡客户
    (1)所持信用卡被止付、停用、账户冻结、自行注销;
    (2)信用卡有逾期账款未偿还,未缴足最近一个月账单的最低还款额,或对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其他债务不履行偿还义务;如但在客户缴清全部应付款(包括滞纳金、利息等)后,并经我行信用卡中心同意后,恢复部分或全部通用积分;
    (3)违反反洗钱规定,存在套现、欺诈行为;
    (4)违反《民生信用卡领用合约》或我行届时举办的活动规定等其他相关规定。
    2.借记卡客户
    发生逾期归还我行贷款本息的,我行有权扣减其可使用通用积分。

 

    (四)通用积分查询

 

    客户可通过民生银行网银、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积分商城、电话银行、短信银行、对账单(借记卡客户除外)等形式查询到客户名下的积分累计或兑换情况。

 

    (五)通用积分使用

 

    客户名下的通用积分可在中国民生银行网上商城、指定POS等渠道使用。

 

    (六)我行有权变更民生银行通用积分规则。规则变更的,将公告告知客户。

 

三、积分礼品特别说明

 

    (一)客户可通过登录中国民生银行网上商城积分专区进行通用积分礼品的兑换。
    (二)客户在兑换积分礼品时,将优先使用有有效期的通用积分。
    (三)积分礼品及相应供应商的选择均不构成对积分客户的承诺,中国民生银行有权随时变更(无须事先通知)积分礼品、服务供应商。
    (四)民生积分专区或者相关宣传渠道上所展示的所有积分礼品,均以实物为准。如对礼品的型号、功能等存在任何疑问,持卡人可拨打中国民生银行网上商城的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五)持卡人所兑换的礼品如发生相应税费均由积分客户自理。
    部分有使用期限的积分礼品,如:抵用券、折价券等,持卡人应于该类积分礼品上载明的到期期限之前使用,过期将无法使用。
    (六)我行不是积分礼品的销售者,积分礼品的质量问题由服务供应商、礼品生产商承担,但我行将协助客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