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推动我行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拓展网上业务渠道,满足客户新型金融服务需求,我行研发了针对企业客户的代理收付款产品——“跨行宝”、“第三方汇路”,并已按规定流程向监管部门进行报告。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现将调整后的代理收付款服务价格公示如下:
编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价格 | 优惠措施 | 收费 类型 | 适用 客户 |
2010903 | 代理收付款 | 向商户提供单笔或批量的收款、扣款、付款服务(不向终端客户收取费用) | “收付易”结算手续费:协议定价。 | 暂无 | 市场调节价 | 单位客户 |
“跨行宝”网络收银业务手续费:根据业务类型、终端客户类型确定收费标准,具体如下(1)汽车金融类:单笔金额的0.08%,最低2元,最高50元。(2)融资租赁类:单笔金额的0.15%,最低2元,终端客户为个人客户的最高50元,终端客户为单位客户的最高100元。(3)其他:终端客户为单位客户的,批量代收5-7元/笔,实时代收8-10元/笔;终端客户为个人客户的,批量代收1-2元/笔,实时代收2-3元/笔。 | ||||||
“第三方汇路”网银业务手续费:付款用户收取每笔2元。 |
价格公示期为2015年11月20日——2016年2月20日。如无特殊情况,将于2016年2月21日开始正式收费。
如有意见建议,请与我行各营业网点联系。
特此公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