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推动我行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满足客户新型结算服务需求,我行研发了针对公司客户的新型结算产品——“市场通”、“见证支付”、“行业收付通”。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现将调整后的新型结算产品服务价格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公示期为2016年7月12日—2016年10月11日,自2016年10月12日起开始实施。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我行各营业网点联系。 特此公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