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我行拟对个人积存金、基金服务收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价格 |
优惠措施 |
贵金属产品经销业务 |
提供实物贵金属和账户类贵金属的销售、回购、赎回等服务。 |
个人积存金交易:根据合作方不同,收取费率不同。申购手续费、赎回手续费费率均不高于8‰ 。即手续费=交易克重*实时金价*0.008。 |
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实行阶段性优惠措施 |
资产管理产品服务 |
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管理、销售、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服务,资产管理产品包括并不限于理财、基金、信托、保险、期货、基金专户、券商集合理财、债券等。 |
基金服务:份额登记、资金清算、估值核算、信息披露、基金募集、投资顾问、行政服务及其他基金服务等各独立服务项目,单项服务收费按照基金资产规模的0%-1%收取,具体费率以协议为准。 |
公示期为2018年9月25日——2018年12月24日,自2018年12月25日起开始实施。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我行各营业网点联系。
特此公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