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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推荐
关于对个人积存金、基金服务收费进行公示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我行拟对个人积存金、基金服务收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服务价格

优惠措施

贵金属产品经销业务

提供实物贵金属和账户类贵金属的销售、回购、赎回等服务。

个人积存金交易:根据合作方不同,收取费率不同。申购手续费、赎回手续费费率均不高于8‰ 。即手续费=交易克重*实时金价*0.008。

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实行阶段性优惠措施

资产管理产品服务

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管理、销售、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服务,资产管理产品包括并不限于理财、基金、信托、保险、期货、基金专户、券商集合理财、债券等。

基金服务:份额登记、资金清算、估值核算、信息披露、基金募集、投资顾问、行政服务及其他基金服务等各独立服务项目,单项服务收费按照基金资产规模的0%-1%收取,具体费率以协议为准。


  公示期为2018年9月25日——2018年12月24日,自2018年12月25日起开始实施。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我行各营业网点联系。


  特此公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版权所有:中国民生银行 京ICP备050203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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