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引入托管机制本身是出于风险防范方面的考虑,对投资者来讲是投资风险,而对托管银行来讲本质上是在运作风险。通过引入托管机制,委托投资资产的保管人(托管人)和管理人这两个原本集于一身的角色便分别由两个独立机构来承担了。资产管理人更加专注于投资研究、投资决策和交易,资产托管人则专注于交易后线和投资监督服务。这是一种新的制度安排,通过法律规范的形式明确托管人的作用和地位,主要是为了保障资产的安全,防止和避免对资产委托人利益的侵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