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倉單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由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完成入庫商品的驗收、確認,經交易所註冊後簽發給貨主的,用於提取商品或證明其實物所有權的財産憑證。
標準倉單質押融資業務,是指借款人(授信申請人)以期貨交易所註冊確認的標準倉單為質押,向銀行申請短期融資的業務。
標準倉單質押授信額度期限最長為一年,授信額度採取餘額控制,正常情況下可在額度內迴圈使用。單筆放款原則上不超過六個月,且不得超過標準倉單有效期或所載商品品種的保質期。
辦理我行標準倉單質押融資業務需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客戶是正常、合法經營的法人主體。
(2)客戶必須持有自有的在期貨交易所註冊生效的標準倉單。
(3)所申請授信僅滿足其正常生産及貿易有關的資金需要,嚴禁使用授信資金進行期貨投機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