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制度要点
一、总则
为有效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以下简称:洗钱风险),建立积极的洗钱风险管理文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受益所有人识别管理办法》《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制度要点。
本制度要点适用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境内外附属机构(以下统称“本行”)。
二、治理架构与职责
本行持续完善集团化洗钱风险管理体系,健全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议事机制,不断强化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以下简称“反洗钱”)工作管理质效。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高度重视反洗钱资源投入和履职保障,关注全行洗钱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机构洗钱风险评估、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制裁风险管理、反洗钱集中运营辅助尽调模式推广等反洗钱专业领域工作进展,对反洗钱工作重大事项作出审议和决策。
三、核心要求
3.1 客户尽职调查
本行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建立并持续更新适应本行实际的客户尽职调查(含:受益所有人识别核实)等管理制度和机制,识别并采取合理措施核实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风险状况,采取相应的尽职调查措施。
3.2 持续尽职调查
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本行持续关注并评估客户整体状况及交易情况,了解客户的洗钱风险,并视风险情形采取差异化的尽职调查措施,必要时采取与风险相匹配的洗钱风险管控措施。
3.3 特殊业务情景客户尽职调查
本行针对现金类业务、保管箱业务、收单业务、代理业务、汇款业务、非面对面渠道业务、第三方合作业务、信托相关业务等具体业务场景,制定更加具体的客户尽职调查管理要求,确保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和交易的合理性。
3.4 恐怖主义融资名单筛查
本行严格按照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要求,将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并由其办公室公告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名单、外交部发布的执行联合国安理会决议通知中涉及定向金融制裁的组织和人员名单、中国人民银行认定或者会同国家有关机关认定的,具有重大洗钱风险、不采取措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组织和人员名单纳入名单监控范围,对全部客户、全量业务实施名单核查,防范恐怖融资相关风险。
3.5 政要人物及高风险地区强化尽职调查
本行明确对政要人物、国际组织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的识别标准、审批流程与强化尽职调查要求,并建立对高风险国家或地区客户的动态监测、定期审查与持续监督机制。
3.6 记录保存
本行采取妥善措施保存和管理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确保足以重现和追溯每笔交易,并经过适当的授权后能够将所有的客户尽职调查信息和交易记录依法提供给监管部门和执法机关,便于我行反洗钱工作开展,以及反洗钱调查和监督管理: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或一次性金融服务结束后至少保存10年,交易记录自交易结束后至少保存10年。
四、风险评估与独立评估
本行按照《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自评估指引》要求,定期开展洗钱、恐怖融资及规避防扩散定向金融制裁风险自评估,深入贯彻基于风险的反洗钱工作原则,充分运用风险自评估结果,使本行反洗钱资源配置、洗钱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与本机构的洗钱风险管理状况相适应。
五、制度审查与更新
我行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全面覆盖反洗钱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与我行战略规划与业务实际相适应。当反洗钱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或行内业务发展情况发生变化时,我行及时修订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全体员工应及时了解政策更新情况,确保自身行为符合行内制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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